發那個帖子的人自稱是她以前一個案件的當事人,說她漫天收費,服務態度差,沒什麼水平,害得她輸掉了官司。
那個帖子的評論區裡,一大堆附和的。
“這個律師我之前也找過,經常遲到,每次見面都讓我等好幾個小時,耽誤我的時間,後來連夜換了個律師,沒想到她竟然還在當律師呢!”
“別提了,我之前就是選了她給我打官司,結果呢?她在法庭上結結巴巴,論點漏洞百出,對方律師把她遛的都找不著北了,不知道的還以為她跟對方律師是一夥的。”
“街邊隨便拉一個懂點法的都比她強,收那麼多錢,辦事一塌糊塗,這種人就應該被吊銷律師資格證!”
……
評論裡還有人揚言要到律師事務所來鬧,不會讓她這種沽名釣譽的人繼續在律師界禍害那些需要律師幫助的人。
律所裡的人也看到了那個帖子,頓時開始在下面替時餘說話。
然而他們的評論很快就被淹沒在一大片水軍的評論中,有的更是直接被拉黑,沒辦法評論。
徐娜滑動椅子到時餘身邊,看到她也正在看那個帖子,開口道:“剛才我們律所好幾個人都在評論區幫你說話,但很快就被拉黑,評論也被刪除,阿餘……你是不是得罪誰了?”
從這個帖子和下面無數的水軍,就能看出來對方是有備而來。
時餘關掉介面,轉頭看向徐娜,“我還能得罪誰?看來把我所有的案子都攪黃了還不夠,他是想讓我在這個行業混不下去。”
徐娜忍不住皺眉,“要不你去求助錢主任?”
時餘搖了搖頭,“不用了,我不想給錢主任添麻煩。”
她所在的律所背後沒有資本,跟梁遠舟對上就是以卵擊石,而且她也不想給律所帶來麻煩。
“至少讓律所發一個宣告,證明你不是那個帖子說的那種律師。”
“如果律所發宣告的話,相當於就是得罪梁遠舟,我不想讓錢主任為難。”
當時她畢業之後,陪梁遠舟創業了一年,再出來找工作的時候她有意向的所有律所都不願意要她,最後是錢主任留下了她。
對方對她有知遇之恩,她不想因為自己的私人感情去麻煩對方。
“可是你就算是要蒐集證據證明那個發貼人發的都是假的也需要時間,現在網上已經有很多不明真相的人開始跟著罵你了,做律師這行,名聲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