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撿到東皇鍾,重鑄妖天庭!

第5章 吾名金角

虎力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回答道:“我家黑煞大王近乎八百年的道行,與那馭獸門掌門相差不多,自然是不怕的。”“你不是你家大王的心腹小妖嗎?那你的大王怎麼不早來救你?”對這虎妖,蕭辰沒有全信,繼續盤問道。

虎力訕訕一笑,老老實實的回答道:“我只是黑煞洞府的一名巡山小妖,遠遠地見過大王幾面,其實也算不得是心腹。”

說到這裡,虎力眼淚滴溜溜的轉了轉,看了看蕭辰的臉色,心想這蛤蟆如此心狠手辣,又怕蕭辰覺得自己沒用,直接打殺了自己,趕忙又湊上來說道:

“不過,我與疤面獅子統領相熟,經常一起吃酒,以兄弟相稱,他被大王器重,在大王面前是說得上話的。”

“黑煞洞?”

蕭辰心中盤算了一下,眼下自己惹了麻煩,倉促之下,確實需要尋求一方妖族勢力的庇護,伺機成長,待風頭過去,自己再想辦法混進東海龍宮,複製寶貝去。

“黑煞洞離這裡有多遠?馭獸門趕過來之前,我們能到嗎?”

蕭辰問道。

“蛤蟆大王放心,從這裡到黑煞洞也就二百里路程,以我的腳力,不到一個時辰便可到。”

虎力小心翼翼的回答道,心裡還打著別的算盤,這蛤蟆這麼厲害,若是能把他招攬過去,到了黑煞洞,大王給的賞賜肯定是少不了。

“你家大王,是什麼成精?”

蕭辰有些不放心,再次問道。

蟾蜍是有些蛇類、鳥類天敵的,哪怕已經成妖,一些動物的本能也是不好控制的,別去了成食物了。

“我家大王的本尊是一隻黑熊。”虎力老老實實的回答道。

蕭辰放下了心,走進道觀,找了塊布匹,收斂起玄空道人和胖童子的屍首,吞入腹中。

這兩具屍首,他自有用處。

虎力伸出舌頭,舔了舔嘴巴,十分羨慕的看著蕭辰將那兩具屍首吞下,人類修士的屍體,對妖怪來說,可是大補。

“走,虎力,去你那黑煞洞府看看。”蕭辰不再猶豫,朝著虎力吩咐道。

“好嘞,蛤蟆大王,您上座。”

虎力現出了原型,虎尾指了指虎背,示意蕭辰坐上去。

蕭辰也沒有客氣,老虎的腳程確實比蛤蟆快上不少,蕭辰縱身一躍,跳上虎背。

“虎力你以後,便叫我,嗯,金角。”

“吾名金角!”

蕭辰沉吟一聲,既然要混妖界,便得取個妖族的名字,蕭辰這個名字,更像個人族的名字。

在西遊世界,妖怪的跟腳可不能輕易露出來,不然容易被針對,就像那蠍子精,那般厲害,露出了跟腳,就輕鬆被昴日星官嚇死。

他要是直接叫金蟾,那別人聽了他的名號,不見面,就知道他本體是金蟾。

自己頭生金角,叫金角,也貼切。而且,“金角”這個名號,不見面的話,只聽名號,任誰也猜不出來自己是隻蛤蟆,只可能以為自己是隻牛精、羊精什麼的。

“好的,金角大王。”

正所謂“雲從龍,風從虎”。虎力一聲虎嘯,捲起一陣妖風,四腿邁開,御風前行,四平八穩地朝著黑煞洞的方向跑去,速度極快。

“怪不得西遊世界那些厲害的神仙都喜歡拿老虎當坐騎,不是沒有原因。在這虎背上坐著,確實是穩當,快捷,又有面。”

“放在前世,就老闆開著勞斯萊斯出門一樣的道理。”

騎在虎背上的蕭辰正呵呵一笑,就聽到了虎力叫自己金角大王。

“金角大王?”

蕭辰想到了平頂山的金角大王和銀角大王,嘴角抽了抽。

算了,自己先來的,名字就先用了,等以後自己在妖界闖出名頭了,他們自然會改名的。

“叫我金角就好,不用叫大王。”

“好的,金角大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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