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點24分,東京灣。
一輛黑色的勞斯萊斯行駛在彩虹大橋上,從臺場方向駛向港區。
身穿正裝的朗姆端坐在後排,嘴裡咬著雪茄,一種香菸所沒有的特殊香甜氣味瀰漫在車內。
他左眼沒有瞳孔,是一隻假眼,完好的右眼透過車窗看向外面的海景。
“嗡嗡……”
手機振動聲響起,朗姆取出手機,檢視新收到的郵件。
【目標人物已出現。——bourbon】
看到上面的資訊,朗姆勾起嘴角,很快進行回覆。
勞斯萊斯副駕駛座空著,前排只有一名司機。
司機大概二十出頭,身材魁梧,有一雙明顯的下垂眼,淺色髒辮向後綁成一把,左耳上戴有兩枚耳環。
他透過車內後視鏡看到後排朗姆的表情,直接開口問道:“您看上去心情不錯,是收到了什麼好訊息嗎?”
朗姆早就習慣了這個心腹的多嘴,沒覺得對方是在故意套話,隨口回答道:“波本已經見到了那個fbi。”
聽到這個代號,司機表情一僵,然後迅速垮了下去。
【小心去接近他,不要引起他的懷疑。——rum】
朗姆發完郵件後抬起頭,見他的司機——賓加酒還是臭著張臉。
換成普通下屬這樣喜形於色,上司或許會為此不快,朗姆可沒有這樣的小心眼。相反,他更喜歡這種藏不住情緒的人,認為他們更容易看懂和控制。
不是能力夠強就能快速往上爬,上位者的確喜歡屬下能力強辦事效率高,但同時也會去忌憚、懷疑他們。
這就是為什麼頭腦簡單的賓加能成為朗姆的心腹,可以直接接觸,而能力更強的波本,目前只能郵件或電話聯絡。
“他和你不一樣,賓加。”
朗姆取下嘴裡的雪茄,開口安撫,“你也很能幹,可有時過於毛躁,更適合去當具有威脅力的打手,而不是一個不動聲色獲得訊息的情報人員。”
“……”
被組織裡最急性子的上司評價毛躁的賓加酒,陷入沉默。
朗姆看出他臉色不對——這手下壓根就不會表情管理——在心裡嘆了口氣。
……而且,哪怕是作為打手,你也打不過波本,更不適合去跟那個出身人質救援隊、體能身手出色的精英fbi硬剛………
出於上司對心腹的體貼,外加不想看到對方去送人頭,朗姆沒有把這句實話說出來,重新抬頭看向窗外。
一棟臨近海灣的高層塔樓公寓一晃而過,接著就是一片低矮的建築。
賓加見朗姆不說話,自然也不吭聲了。
他是做不到像琴酒或波本那樣萬事不動聲色,可也不是傻子,知道什麼時候得閉嘴。
在賓加識相的沉默中,朗姆思考起波本的任務,緊接著就聯想起了遠在美國的戈德瓦塞爾,原本還算平靜的臉色漸漸沉了下去。
他和戈德瓦塞爾爭鬥十幾年,性格嚴重不合。
他是急性子,想要達成什麼巴不得立刻做到,而戈德瓦塞爾截然相反,為了目的,可以靜靜地去謀劃幾個月,甚至數年。
原本這種喜歡背後捅刀的噁心傢伙只有一個,結果從十年前開始,戈德瓦塞爾的孩子——代號為“阿尼賽特”的二代成員,橫空出世。
因為他們鬥得厲害,那位先生允許戈德瓦塞爾對自己孩子身份進行最高保密,導致作為二把手的朗姆只知道對方代號,姓名、性別、年齡一樣不知。
不過,雖然他沒見過對方,但從去美國出差過的成員以及貝爾摩德那裡,旁敲側擊得知了部分資訊。
阿尼賽特出生早產,先天不足,是受身體限制才更喜歡待在幕後行動,和琴酒的關係不錯。
不同於戈德瓦塞爾喜歡拿別人無法拒絕的東西去威逼利誘,阿尼賽特更擅長挑撥,去煽動他人的負面情緒達成自己目的。
哪怕沒有矛盾,也會生生製造出矛盾,使原本可以合作的雙方見面眼紅,使原本的仇敵徹底不死不休——而他,就等著從他們的屍體上坐享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