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裡遇到蘇念汐,路途很是意外。
按照正常情況,她此時應該在南湘衛視,準備下一輪《誰是歌者》的守擂賽吧?
蘇念汐美目圓睜:“你是說除了《中學時代》和《紅薔薇》,還有其他歌?”
路途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也不再沉悶了:“嗯,要多少有多少,要什麼風格有什麼風格,英語和炎夏語歌曲都行……諸如日櫻語、棒卦語等其他語言,這個要等等,我得現學……”
“噗~~”顧橋楠差點沒忍住笑出口水。
這尼瑪,敢情你剛剛的“沉悶”是在為吹牛逼打腹稿?
對於路途的“坦白”,蘇念汐也並不怎麼當回事。
出道六年了,有才華的人何其多?
但更多的是盲目自信的人。
不過鑑於對剛剛兩首歌的喜愛,她還是嘗試著開了口:“《中學時代》不太適合我,但《紅薔薇》你能賣給我麼?我想當新專輯的主打歌。”
“不賣!”
路途的回答,斬釘截鐵。
“啊?”蘇念汐滿心失望。
“嗯?”顧橋楠不明所以。
路途眨眨眼:“我只會租。”
蘇念汐不解,但總算又有了一絲希望,趕緊道:“租?什麼意思?”
路途瞭解過炎夏音樂圈關於作品及對應版權的某些潛規則。
他要突破“傳統”,打破“桎梏”。
資本那一套,在我這裡——不好使!
我,路~~外星人~~專業抄手~~外掛持有者~~途說的!
“只要沒什麼問題的歌手,我會將歌曲的完整版權租給他/她/們!”
“其一,合同具體年限、是否續約視情況而定!合約生效期間,作品版權產生的全部附加收益均歸歌手本人,除租金外,我不增收任何費用!”
分個屁成,全尼瑪陰陽合同、作假資料、謊報瞞報錯報……我才懶得跟你們扯筋過孽呢。
“其二,承租方千萬別‘亂來’,尤其是觸及法律底線、造成公共道德危機等原則性問題。否則我哪怕賠錢,也會強制解除租賃合約。”
我拿出來的作品,首首抗打!本來就是抄的,就算偶爾會改編,但拿給“壞人”掙錢~~你不如殺了我!
“其三,承租方自行負責與自家簽約公司的溝通協調工作,我不想被牽扯其中,呵呵……因為,我一旦發瘋,桀桀桀桀桀……”
說到這裡,路途看著一大一小兩個美女臉上的驚恐表情,趕緊粲然一笑。
“放心,我一般不會發瘋。”
也是,都尼瑪被現場擊斃了,還有啥看不透的?
顧橋楠顯然很懂行,問題直指核心:“平臺公司,恐怕不會允許自己的藝人把持版權吧?作品不火還無所謂,一旦爆火,情況恐怕會失控!”
蘇念汐倒是眸子一亮:“楠姐,如果是我這種級別的藝人呢?”
顧橋楠聞言,驕傲地揉了揉蘇念汐的小腦瓜子:“別說級別了……哎哎哎哎哎,這麼一說倒還挺巧嘿!小汐,你不也是麼?一旦發起瘋,那是地裂天也崩!”
路途聳聳肩,沒看出啊,柔柔軟軟、纖纖俏俏的蘇念汐還挺剛?
蘇念汐此刻全然沒有天后的風範,跟個小女潑皮似的搖頭晃腦。
哎呀呀,天后稱號,代表的東西太多了——最明顯的就是“逼格”與“風範”。
她身體不累,心累。
也唯有兩處場合,她才會展露這種小女子模樣。
自己家,以及顧橋楠這裡。
……
“路途,那我暫且相信你說的吧,嘻嘻。”
蘇念汐又開始蒼蠅搓手了:“快說說吧,《紅薔薇》賣~~租多少錢?”
她倒是沒想太多,路途一個新人創作者,再貴還能超過炎夏那幾位大神?
誒誒誒,不對,不對,不對不對不對!
版權!
版權!
最重要的版權!
租賃合約期間,完整版權歸承租方!
這就值錢了。
按照常規,公司持有版權的情況下,歌手去哪裡唱、唱什麼、唱多久都是由公司說了算。
最終依照通告次數、通告金額按固定比例拿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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