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顧副處長的這個主意,應該是想利用日本人的多變,讓這些外商投鼠忌器,不敢走私。而這個特別法庭的成立,相信應該是顧副處長為了管轄權做的努力,提前告訴外商,貨只要從吳淞口進,那就歸我們管,你要不想被管,你可以不來。
也不算強迫他們。
妙還是挺妙的,挺有想法。”
吳麥丁說著笑了笑。
傅肖庵不置可否,繼續問道:“那你覺得可行麼?”
吳麥丁微笑搖頭:“恐怕很難實現。”
“原因呢?”
“理想和現實有差距,我覺得這位顧副處長可能剛從政,還是律師的思維,他沒有考慮到各方勢力的複雜性。
就說這個管轄權的問題,他的保證金制度,是建立在管轄權建立完成的情況下,這個保證金制度才能起到效果。
但是人家就是不認呢?現在外國人是擺明了只要打官司,就上租界法庭,人家就是不認這個特別法庭,就是耍無賴,怎麼辦?他確實可以一意孤行,想要實行他自己的法庭,但是外國人只要聯合鬧起來。
那最終的結果和前面的幾次官司沒什麼區別,輿論被他們掌控,領事館自己就會頂不住壓力妥協。
我覺得這樣子下去,他是坑了長谷仁川。”
“那就是這份報告是廢稿了?”
“某些部分還是有可圈可點的地方的,比如保證金,真要找出合適的方法來,我覺得這個制度不錯,可以加上去。”
傅肖庵聽到這裡笑了笑,把檔案往桌上一放,“這個人是嫩了點,不過對我來說是件好事。”
吳麥丁點頭,“確實是個好事,他有漏洞,我們才會更加方便,那我把檔案給他退回去?下令駁斥,然後讓他再出一份?”
“為什麼要退回去?”傅肖庵搖了搖頭:“你呀,太嚴苛,年輕人想嘗試,你就要給他機會,都像你這樣打死了,領事館怎麼知道他不行?我們又怎麼能給司法處找個真正有能力的人。
像你這樣駁斥他,領事館還以為我們不尊重他們的人選,機會,你怎麼也要給一次,這是給長谷仁川的面子。
通知他,我最近很忙,沒時間看,我相信他的能力,具體的讓他自己操作,不必跟我彙報,我只期待結果。”
吳麥丁頓首:“知道了,不過市長,說一點都不知情也不行啊,他這裡要求撥款修法庭,還有選址,這總要花錢批經費。”
“這倒是。”傅肖庵拿過檔案又看了看,啞笑:“想不沾這鍋居然還甩不掉那就說我看了,該給的錢就給,我相信他的能力,反正我也不懂法律,鬼知道他能辦這麼差勁。”
“好的。”
傅肖庵把檔案遞過去,“該給工部局的錢給了麼?”
“已經給了,外籍法官每人1000大洋,華籍法官每人500,我承諾他們每月都是這個數,已經有三位確定了,會在以後的案子裡幫我們的忙。”
“嗯。”傅肖庵點了點頭:“你看,根本就不需要出什麼方案這麼麻煩,每月只要花一點點錢,讓他們幫我們辦事就行,外國人貪錢,就沒有不樂意的。
幫我約工部局的董事,我再去和他們聯絡聯絡,等這個顧硯聲失敗了,就該我們上場了。
做幾件實事出來,讓日本人知道,我們確實能扣外國人的貨,這司法處的位子自然就回來了。”
至於花的錢,當然會從別人手裡賺回來,要不然要司法權幹嘛?與此同時,日本領事館內的長谷仁川也接到了這份報告。
不過他可沒讓自己受傷的意思。
看這份檔案,雖然有創新點,但確實也有問題,不是那麼肯定能解決上海的問題。
這不符合他對顧硯聲的期待。
“你去,把顧硯聲叫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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