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藍華綰心
那次她的生日,趙不雅送給她的,就是那隻藍布兜兒。
是他自己做的,他一向心靈手巧,所以工藝不錯,只是選材一般,他覺得不用太貴重,心意到了就好,畢竟又不是什麼真的要拿來用的東西。
他隱約記得,那是父母說過的家鄉的習俗,好像說是好朋友互贈的第一件禮物,應該是一隻布兜或者布袋什麼的,怎樣的布料都可以,裡面要裝著一件物品,無論什麼都可以,但必須是紅色的,如果是一朵紅花,而且是親自尋來,而不是買來的,那就是最好。
這樣的禮物,代表著真心送給你了。
趙不雅在那隻布兜裡放的就是一株紅色的花兒,來自千草園……所在的那座蝴蝶山的某個偏僻處,說不上名字,更談不上珍奇。
那時候是冬天,天寒地凍。
這樣一朵花兒,誰也不知道少年尋了多久。
這樣一隻按價值來說完全匹配不上李家二小姐身份的布兜兒,卻從那天開始,一直被她抱著或者揹著,用來裝各種各樣的差不多每個的價值都絕對超過這布兜兒不知幾何的小東西,而那株花也被她小心翼翼收在了兜底,即便它早已經乾枯不復曾經嬌豔。
她覺得那是她收到的最好最珍貴的禮物,因為那是他送的,而那一刻少年的微笑比任何賓客的恭維都更得她的歡心,也只是因為是他。
至於那藍華墜,真要說起來,並不是趙不雅送給李不俗的,而是是兩人前一天在和安湖散步的時候,李不俗買的。
當時她把那墜子買下來,塞到趙不雅手中,趙不雅不明所以。
李不俗就說:“送給我!”
趙不雅一頭霧水。
“怎麼送?”他問。
“你就當是你買來送我的。”少女露出一絲壞壞的笑。
她知道他很‘窮’,因為他除了日常需要,從來不用老劍樓的錢,兜兒裡最多也就一些銅乖鯉,而所謂的日常需要,大概也就兩種。
一是隨手買一些破爛不堪的舊劍,這是他的興趣,也是他的堅持,更是被人們津津樂道的怪癖,二是買街邊的便宜小吃,這是他的愛好,因為他說小吃是正餐之外的補充,吃到嘴的時候會很有種溢位來的滿足感,而他在流浪生涯,卻是吃都吃不飽的,所以這樣會讓他心情很好,至於便宜,那是因為他覺得只要有那份滿足感就好了,不需要多麼精貴。
周厚端一開始很看不上眼,貴為老劍樓的公子,這做派也太寒磣了,也勸他改變一下,不然會被笑話的,當然,話是話,其實周厚端這般人物,又怎麼會在意什麼笑話不笑話的,他只是想讓他過得更好或者最好,老劍周氏,什麼買不起?
少年卻只是自嘲:“窮命格,改不了了,他們愛笑就笑吧,以前都沒人願意看我一眼,現在好了,還有人願意看著我然後笑。”
周厚端便不再說,很多事都如此,他會提意見,卻僅一次,趙不雅聽或不聽,都在趙不雅自己,周厚端從來不會過多幹涉,他也知道自己這個養子也許過於節儉,卻從不會做出格的事。
這讓兩人的關係十分融洽。
李不俗更看不上眼,卻同樣的不願意破壞趙不雅的愛好,而且比周厚端更進一步,她也時常陪著他吃,這是周厚端做不到的。
周厚端願意與趙不雅各自美好,李不俗願意與趙不雅一起美好。
“好吧。”趙不雅無奈,只覺得小丫頭太有想法了,“給,我送給你的。”他伸出手去。
李不俗就笑眯眯地把藍華墜接過去,道一句:“不雅不雅,我看你就雅得很嘛!謝謝你的禮物!”
趙不雅問:“這樣很好玩嗎?”
李不俗答:“我不是玩,這樣很好。”
她把藍華墜折了幾圈兒,安安穩穩放進藍布兜兒裡。
他問:“不戴上?”
她說:“不用!我還是覺得頭髮披散著比較好!”
他同意,因為那是她的頭髮,就像周厚端對他說“咱們什麼買不起?喜歡吃,就讓人把鶴風,把西豐城,直到金名城!最好的小吃店搬空!”,然後他說“不用不用”,周厚端就不再說,因為吃與不吃是他的事。
“不雅不雅!”李不俗認真看著他,“你覺得呢?”
“什麼?”他問。
“頭髮是束起來好,還是散著好?”
“你覺得好,那就好。”
“不行不行,你來幫我決定吧,那是你送給我的啊。”
“這個……有什麼關聯嗎?”
“我覺得有,因為你送給我東西,必然是覺得我會用它啊。”
“可那不是我給你買的啊。”
“就是你買的!那是你送給我的!你送給我的!”李不俗強調著,聲音很大,目光無比堅定執著,好像真的是趙不雅送給她的。
她做了個夢,夢裡有另外一個人,她就覺得那個夢,就是那個人給她的,而不是她“做”的。
“那就散著吧。”他說,並不是他的決定,而是因為她喜歡而決定,既然是幫她決定,不就是要決定她喜歡的麼?
……
“不雅不雅,我畫好了!”那邊在桌上鋪紙揮筆了有一會兒的李不俗很開心地說。
她作畫的全程都沒有看一眼一直站在窗邊的趙不雅,因為她心裡已經描摹了不知多少次,所以下筆如神。
趙不雅走過去,看那幅畫,居然那樣生動,好像真的一樣。
畫上不止是他,還有她。
老劍樓七層窗邊,白衣少女青絲如墨,綰著藍華墜,手抱著青袍少年的胳膊,頭枕在他的肩頭,他們都笑著,笑得那麼純真,遠方是湛藍的天空,題作:不雅不俗。
她得意地看著他,看著看著就流出眼淚,她走過去,怯生生的看著他,手猶豫著,終於還是抓住了他的手,鐵鑄般緊。
少年嘆息一聲,“不俗,對不起。”
一顆心,早已經碎了,誰也拼不起來。
又一顆心,這一刻碎了,誰也拼不起來。
那隻手,自己鬆開了,如此輕易。
李不俗收起筆,把藍布兜兒抱在懷裡,留下那幅畫,然後眼睛看著趙不雅,慢慢後退,後退,直到背貼在門上,她轉身,開啟門,走了出去,又關上門。
“不雅不雅!我去散步了!你不要跟來!”她帶著哽咽哭腔,也帶著哀傷笑容,在關門的前一刻對著趙不雅說。
趙不雅看著那幅畫,很久很久。
等到未來的某一天,趙不雅回到了那個對他而言早已十分陌生的遙遠故鄉的時候,他才知道,原來那習俗,自己記憶得差不多,只是有一點記錯了,應該以那種方式互贈第一份禮物的,不是好朋友,而是戀人。
他終於明白,為什麼那天自己送出那隻布兜兒的時候,周厚端會用一種曖昧的揶揄的壞兮兮的複雜眼神看了他一眼,他是知道的,可他不知道他不知道,也許吧。
父親交遊極其廣泛,知道這個,不是稀奇的事,她應該是不知道的吧,要不然自己的罪過可就大了。
可他無法弄清楚她是不是知道了。
因為那一天,李不俗也已經不在了。
不知道為什麼,那一天趙不雅很想笑。
然後也笑了,一整天都在笑,因為他笑著笑著就很想再對李不俗說一句“對不起”,卻不知道用怎樣的表情。
笑就好了,對吧?他問自己。
所以他一直練習著笑。
可她終究是不在了,看不到他的笑了,就像那個給他半塊糕的小女孩一樣,成為了他過去生命中的一個片段。
陸成問他為什麼一直笑,他說:“因為我很可笑,在鶴風的時候,人們就常常喜歡笑我,不是嗎?”
陸成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