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雨的緣故,今天天氣清爽。
一到下班的時間,林明美和同事有說有笑地走出電話局,此刻她還在思索著如何接近新的目標。
按照上線提供的情報,今晚對方會去“夜上海”歌舞廳,這倒是個難得的機會。
揮別同事,林明美剛想攔下一輛計程車,就見一個同樣穿著旗袍的女人風風火火地走了過來。
女人面容姣好,披著一頭精心捲過的大波浪長髮,不過眉宇間卻多了一絲風塵氣。
林明美剛剛提起的心悄然放鬆,注視著已經接近的女人,微微蹙眉。
哪曾想這女人根本不講道理,一巴掌直接扇了過來。
“臭婊子,竟敢勾引我男人,你個不要臉的狐狸精,看我今天不撕爛你的嘴。”
畢竟是訓練有速的間諜,林明美只是稍躲閃,就避過了女人的巴掌,不過她顯然低估了女人的潑辣,一巴掌落空,直接上前扯住她的頭髮,巴掌劈頭蓋臉的打了過來。
餘光觀察到同事、路人驚詫的眼神,林明美有苦難言,有招式卻不能施展,只好化作潑婦一樣和對方糾纏到一起。
“小姐,你是不是認錯人了?”
“狐狸精,伱就是化成灰我都認識.”
“小姐,你再無理取鬧,我就報警了。”
“報警?你還敢報警,臭不要臉的,要不要將‘金陵日報’的記者給你請來.”女人說著更加用力。
“刺啦”一聲,林明美的旗袍開衩直接被扯開,露出半個屁股,她既惱恨又嬌羞,只想快點擺脫這個無腦女人的糾纏,她眼中閃過一絲狠厲,化掌為拳,一拳搗在女人小腹上。
雖然只用了五成力氣,卻讓女人痛苦地倒在地上,抱著小腹嚎啕大哭。
“殺人了,殺人了。”
“胡說八道什麼,我根本不認識你。”林明美嬌聲斥責,用手扯住撕破的旗袍,堪堪遮掩住屁股,裝作委屈的樣子,紅著眼圈,怯怯看向圍觀的人群。
一群女人指指點點,竊竊私語不說,過路的男人紛紛目露奇光,眼神閃爍,有些定力不足的已經偷摸吞嚥起了口水。
這時候一個穿著西裝的男人擠進人群,一副紳士模樣,遞出自己的外套,道:“小姐,不要和一個潑婦計較,我送你回家吧。”
還不待林明美答應,突然就聽見“烏拉烏拉”的警報聲響起,一輛笨重的大頭警車直接開了過來。
從上面走下來幾個巡警,他們手拿警棍,粗暴地推開人群,居高臨下問:
“出什麼事了?”
看到警察來了,在地上打滾的女人一個咕隆翻了起來,她一指林明美,叫囂道:
“警官,你們可要給我做主,這個狐狸精不但勾引我男人,還騙錢,哎呀,我怎麼這麼命苦呢。”
林明美看到警察,微微警惕,一臉無辜道:“長官,我根本不認識她。”
“行了,我看你們都不是什麼好人,光天化日的在這裡撒潑,都帶回去,讓你們家裡人到警局領人。”為首的警察直接揮了揮手,幾個警察上前推搡著兩人上車。
林明美裝作柔弱的樣子,眼神卻在仔細打量這幾位巡警,她總覺得警察來的太快了。
可不等她反抗,就被粗暴地推搡上了車。
等她看到車上那個笑眯眯男人的時候,瞳孔驟然一凝,意識到自己上當了。
這個男人今天早上自己見過,本以為是一個被自己容貌驚豔到的蠢貨,可他為什麼會在警車上?
特工的字典裡面可沒有巧合一說。
可還不待她有所動作,兩個原本吊兒郎當的巡警火鉗一樣的大手已經死死扣住她胳膊,讓她不能動彈。
又一人捏住她的下顎,將一塊手絹塞了進去。
旁邊一人一把扯住她的衣領,手上的針管扎入她的脖頸。
林明美還來不及思索自己是如何暴露的,只覺意識昏沉,心底生出一股沮喪又無力的焦灼,然後徹底失去了意識。
一旁的舞女哪裡見過這樣的架勢,此刻渾身顫慄,一個踉蹌差點摔倒在地上。
她只知道任務是演戲,可沒想到這麼兇險。
這時候車上響起一個不帶絲毫感情的冰冷聲音,更讓她膽顫心驚。
“林秋雅,女,現年26歲,上海閘北人,閘北初小輟學,母親是怡紅院的頭牌,後嫁給了布料商人林有為做外室,現居住在閘北居安巷23號.還要我說下去嗎?”
“林小姐,名字倒是不錯,你應該知道我們是什麼人,我們乾的工作,上不告父母,下不告妻兒,如果你敢將今天的事情洩露出去,後果.”
“我我不說,我什麼都不知道。”戰戰兢兢小心翼翼的舞女林秋雅此刻臉色煞白,別說說出這事,她再也不想見到這些凶神惡煞的傢伙了。
“很好,謝謝你的配合,你演戲的天賦還不錯,或許你應該去上海演電影,期待有一天在熒幕上看見你。”張義呵呵一笑,拿出幾張鈔票。
林秋雅手指哆嗦,怎麼都不敢接。
張義笑笑,道:“拿著吧,去上海也需要盤纏的。”
林秋雅知道這是讓自己馬上離開金陵,她渾身一個哆嗦,連忙將錢接過,只想馬上逃離這個地方。
不想剛走出幾步,就聽到:“等一下。”
林秋雅心下咯噔一聲,暗道莫非此人後悔了?這是要將自己滅口了?她渾身冷汗淋漓,僵硬著脖子不敢回頭。
卻聽身後說道:“林小姐,你該減肥了,有時候穿旗袍的女人不一定要多高貴,主要是看穿的人有沒有水蛇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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