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母本想說──怎麼又讓人買那麼大米和肉。
但一想到她閨女賺得多,這多吃點好的也是應當。
“行,晚上我就給你做個紅燒肉。對了,你那同事真好,隔三差五給你代買這麼多的東西,回頭得好好感謝人家。”
“我知道的。”反正都是無中生友。
傅母稀罕那些工資和票之後,就把這些東西都給遞了回去。
“這些錢和票你拿回去放好。我手上還有──”
傅明雪抽出八張大團結,“媽,這些你拿著,三十是給你的工資。不能因為你是我媽,是秦文霍的丈母孃,就得讓你免費帶孩子,做家務。你也得有工資才行。”
“另外的五十則是生活費,咱一大家子可得吃點好的。”
傅母震驚。
她瞪眼,“瞎胡咧咧什麼呢,我怎麼可能要你給的工資?我帶這兩孩子,那可都是我心甘情願樂意的事。”
她都沒聽過丈母孃給閨女帶孩子還要錢的──那她成什麼人了?傅明雪見她好說歹說都不要,就換了個說法。
“媽,就拿著,當給我存錢了。你不是說我一向亂花錢的嗎?那你就拿著。”
傅母想想──拿著也行。
於是就把這筆錢給接了過來。
“三十就行了,那五十的生活費什麼的,你自個存著。我年紀大,不好存。”
誰家生活費要五十?這是吃龍肉還是怎麼著?
簡直就是逆天。
就她們這一家子──吃得很好,二十也是早就足夠了。
像閨女還隔三差五自個買大米麵粉和肉菜回來──她最多也就用掉十來塊錢這樣,有時還根本就用不掉。
當然,有兩孩子在,她還是每天做好吃的。
傅明雪見此就只得把另外的錢給收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