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追夢人

第38章 迷茫的外地女孩

安平知道,安少華不上學以後就去學開車了,一直在他姑父的153(一種大貨車的型號,這車的品牌名因為怕寫出來被遮蔽,所以只能用型號代替,說起這車的型號:142和153,年歲稍大一些的人應該都知道說的是什麼車)上當司機。

安少華嘆了口氣,說道:“現在路上查的緊,我上不了車了。”

安平了然。

安少華一直在他姑父車上當司機,根本就沒考本。因此,一旦路上嚴查,他就只能暫時下車。

這時候的人對於駕駛本的重要性認識還不夠,很多跑長途貨運的車上兩個司機,一般只有一個有本,用來應付平時的檢查。甚至於,有些有本的司機平時根本就不開車,專門跟車過關卡,不但輕鬆,比正常開車人掙的還多。

不過,就是因為很多大貨忽視駕駛本的重要性,所用司機不是各個懂交通規則,對車輛的使用也不夠規範,所以交通事故也比較多發,而且往往是重車更容易出事故,一般只要發生,後果就很嚴重,大多是車毀人亡。

我說這話,可能有些人會不服氣,覺得車開得好賴全在經驗,那些有本的新手,不見得就比沒本的老司機強。我想說的是經驗主義害死人,這些都是當年我親眼所見的事情。

說句題外話,舉個例子:

當年,我老姑家就是弄大貨車的,我老姑夫死於出車的路上,車毀人亡。他可是老司機,並非新手。他是有本的,車禍原因是超載百分之二百多,導致下長坡時剎車因使用過度而失靈,直接栽進了懸崖下。這種嚴重超載現象,在當時的貨運活動中是常態,原因比較複雜,就不細說了。

這件事說明,確實像前面提到的“有些人”所說的那樣,不是有本的都是好司機。

我老姑夫死後,家裡大貨車也毀了,我老姑就帶著我表叔苦熬著,併發誓以後拉棍子要飯吃,也不讓我表叔再去學開車。

等我表叔長大,娶了個媳婦,好巧不巧,孃家又是弄大貨車的。他丈人要他上車,他媳婦也勸他,他拗不過,終究還是當了司機。結果沒出三年,又出車禍死在了外面,只留下家裡孤苦無依的妻兒和白髮蒼蒼的老母親。我表叔沒本。因為從最初,我老姑就不支援他再走我老姑夫的老路,所以他在上車前並沒有去駕校學車考本。

這件事不但說明了不按法規行事風險很大,也同時證明逃避解決不了問題的實質。

一家父子倆,全死在了車禍上。我表叔死後,他丈人賠了我老姑家一筆錢(那時候還沒有實行強制險,因此一旦出了車禍,都是車主負責賠償)。我表嬸以死者妻子和死者兒子監護人的身份,把賠償款攥在了手裡,沒有給我老姑分文。

本來我老姑丈夫和兒子都死了,也就不再在乎那些黃白身外之物,只盼著兒媳手裡有錢,孫子不受憋屈能順利長大。可她沒想到的是,我表嬸在家裡熬了一年,就扔下孩子回孃家住去了,不久後,改嫁了他人。

這就是我老姑悲慘的人生,不是故事,不是杜撰,是真實發生了的事情。

我說這個例子,本來是與本文無關,但為什麼要在這裡說出來呢?

這一來呢,是讓諸君瞭解下當時的時代背景。

這二來嘛,是想奉勸那些嫌棄法規條文太過約束的人,一定要記住,無論何時何地,身處何境,務必要遵紀守法,法規條文和你不但不是對立,還恰恰相反,它無時無刻都在不遺餘力的保護你,保護你的合法權益以及生命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

話盡於此,言歸正傳。

聽到安少華說要出去,安平說道:“如果是這事的話,你不用找小超了,我這次回來就是找人的,你要是想去我就可以做主先算你一個名額。”

安少華聞言大喜,忙不迭說道:“行行,算我一個,啥時候走,千萬別忘了叫我。”

聽到安少華這麼說,安平不禁心思活泛起來,說道:“要想早些去,那你就得幫我去找找人了,湊夠人,咱們就走。”

“你打算找多少人?”

“最少十個。多了不限。”

聽到安平說的人數,安少華眉頭皺了起來:“需要的人有點兒多,這個時節,要出門的人基本上都出去了,還在家裡的估計是不準備出門,不好找啊!”

這道理安平何嘗不知道,可是知道又能怎麼樣,還不是一樣得盡力去找:“我知道,咱們一起去找找看吧,要是能找到人,就讓他幫著一起找,讓他叫幾個作伴兒的人總不是壞事。”

安少華想想,也有道理,便應下了。

安平和安少華說好後,眾人散去,各回各家。

第二天吃早飯時,劉瑤來找安平,說要去鎮上趕車,想讓安平去送。

原本安平是計劃吃過飯後就趕緊去找人的,現在劉瑤有要求,當然得先緊著滿足,於是匆忙吃了兩口,就扔下碗,騎腳踏車載著劉瑤去了新陽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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