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時簡直要為這位敏感大王無奈了。
大約是自小養成的三觀就是如此——
天子牧民。
國中百姓就都是他的財產,對待財產,那自然是嚴格管理了。
但,如今真不行啊大王!
如今秦國的法律細到什麼程度呢?
相互爭鬥中,拔劍的和沒拔劍的,用針錐和用棍棒的,咬掉人的耳朵和弄斷人的肢體……事無鉅細,都有法律條文可依。
其實換一個平穩朝代,這樣細緻的法令可能並無什麼壞處,甚至讓人覺得安心。
因為如今的秦律不僅在律法上細緻,在斷案中也格外細緻。
《睡虎地秦簡》中有這樣一個案子——《封診式·出子》,是一起因鬥毆導致孕婦流產的案例。
大意是甲說自己懷孕六個月跟丙女鬥毆,結果流產,然後報官。
但胎兒“形如凝血,有從指到肘節長短,不能辨出是胎兒”,於是官府進行了鑑定。
經鑑定,“胎兒的頭、身、臂、手指、左腿以至腳、腳趾都已像人”。
因此才進行審判。
這樣的律法,和平年代人覺得安不安全?安全。
倘若不是律法足夠完善的話,漢朝打天下時,蕭何不會第一時間儲存這些文籍檔案,而後政治朝局平穩過渡。
但壞就壞在,如今法令不僅細,還嚴格。
格外嚴格。
比如盜採人桑葉,贓不盈一錢。也要“貲徭三旬”,即罰服徭役三十天。*對於“群盜”懲治更重。贓只“一錢以上”,就要“斬左止,有黥以為城旦”,即斬去左腳,還要臉上刺字並服城旦勞役。*如果是後世,在大家都吃得起飯的情況下,許多人會覺得小偷小摸的人十分可惡,應當重罰。
但是在秦國,能行偷盜事的,基本上都是活不下去的,沒有飯吃的。
如此重的刑罰,使得原本就高壓的環境越發緊繃。
而如今,秦國外部威脅有西域、匈奴、百越、六國遺民。
內部威脅,有打了天下但什麼好處都沒有得到的老秦人、等待封王封地的功臣將領、對大王過於集權而想要分散帝王權柄的三公九卿……
還有時時刻刻都有人因勞役和飢寒而死的普通百姓。
姬衡如今問:六國征伐,人力何有?秦時只能苦笑:“大王,征討六國之前十年,秦國打過大規模的仗嗎?”
姬衡默然。
答案是:沒有。
沒有的原因很簡單。
攻打六國共用了10年,而在10年以前的更早時候,不是他雄心未成,而是因為那時他還陷於先王后的掣肘當中,為自己的親掌大權而格外努力。
內政不休,何以外鬥?而人力,就是在此期間、在此之前發展出來的。
他眉頭緊蹙,如今已然沒在打仗,何以不能休養生息?秦時微笑起來:“太慢啦大王!”
“假設攻打百越需要5年時間或者10年時間,以國內現有人口,能湊齊幾十萬大軍嗎?”
“假如能,那打完仗之後又剩多少?”
“再比如打仗時分毫未損,但百越之地何其廣袤,又何其重要,打下之後,必然需要我老秦人遷徙過去,那麼哪裡來的遷徙人口呢?”
眼前這位大王,更看重的還是他的統治疆域和千秋功業,秦時乾脆不講什麼與民生息,而是從【耕戰】來說。
先假設不可能,再假設更不可能。
“到時大王不過壯年,春秋鼎盛。百越都打了,匈奴要不要打?匈奴之地要不要人佔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