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已做好,衛國抓回來的鯉魚就沒殺,放桶裡養著。
吃過晚飯。
衛國把大門栓好,窗戶關緊。
這才拉著姐妹倆到桌邊坐下,然後,從懷裡摸出一個布包,開啟,裡面,整整齊齊擺放著,一沓大團結(十塊錢)。
姐妹倆眼睛瞬間瞪圓了。
如雪聲音緊張,“衛國、你、你咋來這麼多錢?”
“你該不會是……”
如夢介面道:“姐夫,你該不會是進城搶了銀行吧?”
衛國樂了。
“你們想啥呢?”
“我是那種會搶銀行的人嗎?”
“我今天上午打獵,運氣特別好,竟挖到一株野山參,進城拿去賣了。”
“嘿嘿!”
“連著弄到的另外幾樣值錢物品,合起來,整整賣了一千二百多塊。”
“順道在黑市換了些布票糧票油票,本來,要給家裡添點物質,可太遲了,沒來得及,直接回家了。”
遭搶劫的事,衛國沒說,免得她們多餘擔心。
姐妹倆看著眼前這些錢、票,更吃驚。
“啥?”
“竟然、有、整整一千二百多塊?”
“我們家、豈不是、一下子就成了、千元戶……”
如雪的聲音、難掩激動。
如夢雙眼直放光。
可如雪卻快速冷靜下來。
“衛國,可這錢,依公社裡規定,大部分,得上交到屯子去呀,這、並不能、算咱們自己的錢。”
公社規定:
山裡獵物集體所有,村民可以上山打獵、食用,但賣錢的話……
一次性賣出,30塊之內,歸個人所有;
超過30塊,要一半上交屯集體;
若一次性賣出特別多,個人分配一半所得還超過150塊的,則多出150塊的部分,全部上交給屯集體。
依社規:
衛國一次性賣到1200幾十塊,自己只能留150塊,餘下1100多塊,都得上交屯集體。
衛國牙酸。
這規定……
明明他有空間,可孕育出豐富無邊的物質,可現在,卻被一紙規定束縛住,生生阻斷他快速發家致富之路。
如夢眼睛一閃。
“姐夫從山上弄來物質賣錢,憑啥大部分交到屯裡?”
“賣多了,交到屯裡去,下次,若沒有打到獵物,屯裡是不是還得給咱們找補回來啊?”
“依我說,別聲張,留著慢慢花,手裡有錢,心中才不慌。”
“而且,咱們屯子裡,也絕對不只咱們這麼幹。”
“反正,又不偷不搶。”
衛國看如雪。
衛國心裡面,其實,也像如夢這般想著。
如雪猶豫。
“可要是讓人發現的話……”
如夢道:“姐、你不說、我不說、姐夫不說、誰能發現?”
如雪再看看1200多,依社規,僅拿150塊,其餘全部得上交屯集體……
這可都是衛國冒險從山裡弄來的錢,真捨不得啊!
如雪一咬牙。
“說得對!”
“不偷不搶、正正當當從山上弄來的錢,就算被人發現了,咱也不怕……憑啥咱辛苦弄來的錢,要白白上交,供養好吃懶做的,在家裡坐享其成。”
“這錢,咱們留下了!”
如雪的話,一錘定音。
衛國鬆口氣。
若家裡人不支援,即便社規再不合理,也只能將其中1100多塊,上交屯集體。
錢是重要,可若因此,與家裡人鬧不愉快,不值得。
商議定下。
衛國拉如雪回大房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