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齊素芬的調查很快有了結果。
嫌疑人隊伍裡,她的照片被貼在了範立成前面。
“齊素芬,五十一歲,家住範立成隔壁,靠近種植園山坡。她是獨生女,1993年19歲的齊素芬嫁到了外省,1996年22歲的她生下兒子曾浩,2004年,曾家發生火災,除了因家暴外出躲藏的齊素芬倖免遇難,其他人包括她八歲的兒子全部被燒死了。”
“2007年,她回到九曲村,和父母生活在一起,2009年,她父母去世,35歲的她開始獨居生活。”
安警官死死盯著這些資訊:“她也有一片楊梅樹林,也在採摘園工作,案發當晚做過飯,十一年前因為外嫁多年也確實和範巖不熟,父母去世後她獨居,有了作案空間不容易被發現……這麼明顯的嫌疑人,為什麼我們當年沒查到,這次篩查也漏掉了呢?”
鄭巖:“因為她不符合兩次的篩查條件。”
“村裡知道她事情的人不多,都以為她只是因為離婚且孩子被判給了男方才一個人回孃家住的。而且我們重點篩查的是十一年前出現、孩子剛好在七歲到十二歲之間、仇恨孩子的人,她呢,十八年前就住在村裡了,安分生活了幾年都沒動手,孩子的年齡也沒人知道,她還很愛小孩兒,對範曉俊是全村人肉眼可見的好。”
還有一點,齊素芬的外表太有欺騙性了,一個溫和的老太太,頭髮白得像沒有行動力了,誰會懷疑她是殺害數名兒童的殺人犯呢?小陳搖著頭感嘆:“果然連環殺人犯就是很難識別啊,要不是被刺激到露出了馬腳,要查到她身上,夠嗆。”
說到刺激,安警官就恢復那股勁兒了:“她對範曉俊肯定有某種執念!一聽範曉俊撒謊給範立成打掩護,立馬就露出了恨意。”
“這得調查清楚二十一年前她婆家那場大火到底是怎麼回事。”
這件事用技術手段還不好查,因為二十多年前的那場火災沒有立案調查,也就沒記錄在案。
還是輾轉聯絡了外省的幾個老警察去當地走訪,才傳回來隻言片語。
“周圍的鄰居還有幾個記得她,說是齊素芬嫁過去後日子不太好過,她男人和她婆婆經常罵她差使她,直到生下兒子才稍微好了點。但沒想到男人看孩子稍微大點了覺得她不忍心跑,於是變本加厲,開始家暴她。”
“她經常被打得進不了屋,就倒在鄰居家院牆邊藏著。發生火災那天晚上也是,被打了後倒在鄰居家門口,一直沒發現家裡出事了,還是鄰居看見她家冒煙才跑過去叫人救火。”
“她也衝了進去,想救出孩子,但火太大了,沒等到消防車來,整個平房就被燒垮掉,裡面的人一個都沒跑出來,最後只找到了幾具屍體,孩子都燒焦只剩軀幹了。齊素芬當場暈倒,從此就有點瘋瘋癲癲的。”
安警官湊到電話邊問:“火是怎麼燃起來的?有沒有助燃物?”
“不清楚有沒有助燃物,但那裡的人說火是孩子點的,因為齊素芬沒能救出孩子,哭著說過孩子是為了她,說要燒死爸爸保護媽媽。”
這和兇手的側寫對不上。
“如果齊素芬真的是個這麼愛孩子的人,為什麼會仇恨不孝順的孩子?就算她不是兇手,在聽到範曉俊為自己爸爸開脫的事後表情那麼憎惡厭恨,肯定不對勁。”
但這一點查不出來貓膩,二十幾年前的事了,能記住的人很少。
鄭巖吐出一口氣:“看來要撬開齊素芬的嘴才能知道。”
要怎麼撬開呢?要先用確鑿證據給她定罪再讓她交代前因後果,還是直接刺激她說出來?
安警官建議直接刺激。
連環殺人犯的心理素質很好,冷漠平靜無所謂,普通的怒斥、哭訴、打感情牌,對他們沒有任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