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隆隆——!天空陰沉,雷蛇滾動,一場暴雨唐突的降臨。
狂風暴雨之中,一艘小船在起起伏伏的江水中順流而下。
船艙內很黑,幾乎是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只有一盞小小的油燈被點燃,隨著船隻的搖晃,火苗也隨時可能熄滅。
一盞燈將船艙分為兩塊,兩張面孔在燈火的映照下呈現出截然不同的神態。
宇文桀拿出一塊生硬的烙餅,掰下來一塊遞過去:“吃點?”
冷無情面無表情的看著他,然後抬起手……啪!烙餅掉在了地上。
“真浪費。”宇文桀微微挑眉,撿起掉在地上的烙餅,拍了拍上面的灰塵,塞進嘴裡,慢慢咀嚼。
“所以說你們南朝人啊,真是吃得太飽也吃得太好了,你們肯定不知道,也體會不到餓肚子的感覺……每到北周的冬天,有多少人都在餓肚子,大雪天的街道里,多少乞丐為了一塊餅能爭破了頭甚至丟了性命。”
“你說這些有什麼用?”冷無情淡淡道:“是在為自己找個大義的藉口?”
“不是,就是純粹感慨一下。”宇文桀咧嘴道:“我曾經是個乞丐,知道生活艱難,而你們這些天潢貴胄……”
冷無情直接打斷:“我在十歲前都生活在封閉的院落裡,每天只有一頓飯,而且都是冷透的饅頭,每天還要做大量的重體力活,你要是拿乾糧說事來嘲諷我不諳世事,不知民間疾苦,怕是找錯人了。”
宇文桀:“這我還是頭回聽說。”
“這證明你這諜子做的不到位。”冷無情冷笑。
“到位不到位也沒什麼區別,我只清楚,把你帶回去,可換我後半輩子的榮華富貴,甚至能一步登天。”宇文桀舔了舔牙縫:“你放心,我會把你全須全尾的送去北朝,你會得到應有的待遇,至少是個不愁吃穿的座上賓。”
“……”
“我大概能猜到你的下場是什麼樣的,但即便是再慘,想來也不會真的淪落到和野狗爭食的地步,最多是站在千軍萬馬裡看著自己的家國破滅。”宇文桀語氣辛辣而諷刺:“你應該這輩子沒去過玉門關吧……想來會有機會去一趟,不過不是從關內看,而是從關外看。”
冷無情的指尖在袖袍下方攥緊。
“這其實還是好的,畢竟我不是上面那群人,不清楚他們的腦子裡有多少骯髒的想法,但你的身份這麼尊貴,想來他們是不會放棄對你的爭搶,其實要我說,你說不定現在死了會更舒坦些。”
宇文桀咬著麵餅,嗤笑道:“可惜,我在這裡,你就算想死也不行。”
冷無情直接閉上眼睛,眼不見心不煩。
宇文桀繼續追問:“所以,你現在是不是挺後悔的……就因為你衝上去替那個小子擋了幾招,現在就要把自己後半輩子都搭進去了,說不定也得搭進去大半個南楚。”
“你現在感覺如何,感覺如何啊?”
他舔舐著牙齒,眼睛像冷血動物的豎瞳,死死盯著冷無情的表情,試圖從她的表情中找出痛苦和悔恨從而獲得愉悅感。
船艙內的火光搖曳了一秒,好似颶風過境,火焰熄滅了大約五秒鐘。
船艙內發生了什麼沒人知道,當火摺子重新點燃燈火時,兩人的位置卻發生了一次互換。
冷無情的嘴角溢位血腥。
宇文桀則是半蹲著活動著手腕,手腕上多了一道牙齒印。
“嘖……”他微微咋舌:“你說你自己身份不低,居然連咬舌自盡的事都做得出來。”
“接下來,三個時辰內,你會麻痺著動彈不得,如果不是怕給你毒成啞巴和傻子,我該下點烈性毒。”
他注意到了冷無情的視線,本打算離開船艙,但動作頓了頓,又折返了回來,重新坐下。
“我給你說個好訊息吧。”
“現在下了大雨,這艘估計會耽誤點時間,不過最遲明日黃昏就能抵達渡口;而那個江家的少爺,正在趕往這艘船預定要抵達的渡口。”
聽到了這句話後,冷無情的眸子深處多了一絲漣漪,漣漪迅速形成波紋,盤活了她原本低沉而絕望的心境。
她沒有流露出驚喜的神情,因為她知道這是個圈套,雙眼死死盯著宇文桀,只是因為中了毒,無法開口說話。
夜不收不急不緩的繼續說:“當然,我不會允許他活著趕到渡口。”
“已經派出了精銳部隊埋伏在必經之路上。”
“同時,還高價聘請了些魔道去截殺。”
宇文桀說著,陰影籠罩的眉眼像淬毒的短劍。
“如果他足夠快,現在應該已經到了斷魂澗。”
他伸出大拇指,按著自己的脖子,從脖子到肩膀上,有一道尚未癒合的傷口,滲出彎彎曲曲的血跡,如同爬行的蜈蚣:“其實我倒是挺希望他能活著趕過來的,這樣我才有報仇的機會。”
“來個打個賭怎麼樣,冷無情?”
“就賭他能不能在明天傍晚之前活著趕到渡口!”
冷無情仍舊無法開口,但微微垂下眼皮,流露出些許疲憊的神色。
宇文桀走出船艙,披上蓑衣,坐在船頭位置。
現在他終於可以暫時休息一會兒了,不用時時刻刻盯著對方,以防她突然自盡。
人一旦有了希望,就會捨不得去死。
哪怕這個希望無比渺茫,也好過完全的絕望。
但宇文桀其實也說了謊。
他的狀態同樣並不好。
白軒那一劍已經給他留下了傷勢,身體內的經脈,被劍氣所傷,他都不敢輕易運功,尤其是左手,幾乎失去知覺。
所以,他並不是真的希望白軒能活著走到渡口。
報仇什麼的,說說而已。
富貴榮華唾手可得,他只想快些返回北朝,同時也必須快點回到蛇王谷,否則他的魂魄會慢慢的被吞噬殆盡。
手指拉扯了一下衣領,彷彿脖子上環繞著一頭金鱗之蟒,好似正在緩緩收緊。
……
斷魂澗。
簡直是天然的埋伏地點。
白軒在進入它之前就已經意識到了,這麼多年的軍事素養不是蓋的。
歷史上這裡簡直是兵家必守之險,易守難攻堪稱是高歡快樂城。
如果是兩軍對壘,換成自己在這裡,只需要八百士兵就能輕鬆攔住上萬規模的軍隊。
不過,那得是幾百年前了。
現在的斷魂澗的地形已經完全發生了改變,無法駐紮大規模軍隊,連行軍都不行,作為軍事據點已經被放棄了。
但它仍然是一處極其適合小規模伏擊戰的地方。
他其實也很想繞路,寧可被江湖人在路上刺殺個三四次,也不想在這種環境裡直面慘無人道的圍毆。
但是沒得選,兩點之間直線最短,這條路是最快的一條捷徑。
只是一旦踏入便是九死一生。
“好在不是毫無準備。”
白軒披上一套青銅色的盔甲,後背上插著五杆標槍,左手持弓,箭袋放在馬腹左側。
這些裝備都是前來殺他的江湖人爆的,除了最先的一個勾魂老叟的毒實在沒啥用之外,其他人送的裝備都被收集了起來。
殺人放火金腰帶。
古代打仗可能一波肥就是這麼來的,開局一把劍,裝備全靠撿。
他沒有騎馬進入斷魂澗,因為這裡的地形本就不適合騎馬,即便騎術精湛也還是下馬走最安全。
他拍了拍火雲馬的脖子:“在這裡等一會兒,等我處理完了再過來接你;如果我天亮後還沒回來,你就自己回去,明白了?”
火雲馬打了個響鼻,似是明白了。
白軒當它聽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