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軍旅導演

第42章 何正軍

但是這個三,還不包括稅收,哪怕透過一些辦法逃稅還是要繳納一部分,除此之外還有經紀人霞姐的提成,這也是一大部分,從劉涵的三成裡還要分走百分之二十左右。

如果以一個代言費用為一千萬,那麼公司拿走七百萬,劉涵拿走三百萬,這三百萬納稅之後,算兩百萬,而這個兩百萬霞姐還要拿走四十萬,劉涵到手只有一百六十萬。

而這個一百六十萬,還要有別的支出,如果不喜歡公司的化妝師,自己僱傭,服裝師,助理等等都需要自己花錢,明星使用的衣服等等都是奢侈品,當年火的時候劉涵能夠接不少代言,賺了不少錢。

但是這兩年,劉涵的名氣下跌,代言,邀約也開始變少,收入也變少,三百萬他有,但是問題是他現在賠的不只是三百萬。

亮劍劇組的三百萬只能算是一個開端,劉涵幾乎在一天之內收到了六個違約索賠通知,是的六份,這六份都是他代言的公司索賠,明星給公司做代言人,雙方都明確規定一旦對方出現負面新聞,有權停止合約並且提出賠償。

現在劉涵成了人人喊打的騙子,代言的品牌絕對慌,特別是之前代言的一個化妝品品牌,已經遭到了抵制還有惡意投訴!

這些代言合同的賠償金額一般都是代言費數倍,當然了這也是漫天要價,最後要賠多少,還是要看雙方具體談判,不過絕對不會低於代言費用,資本家可不是慈善家,遇到這種事情不吸你一口血都對不起資本家這三個字。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明星一旦人設崩塌之後,立刻落魄的原因,一般明星還好,出現負面新聞,如果處理的好也就是被抵制一段時間,過段時間還能想辦法復出一下,但是有些網紅那才叫悲劇。

很多網紅趁著有名氣時候各種接代言,但是代言接到了,沒兩天自己涼了,違約金直接讓他破產甚至還負債累累,比如什麼佑,哦那個什麼萬的除外,畢竟抱得美人歸而且美人還是一個富婆。

“三百萬?他們瘋了嗎?是他們違約,不是我違約,合同裡寫的很清楚,儘可能的提供良好的居住給我,但是呢?他們住的是什麼地方!”

劉涵瞪大了眼睛看向霞姐,這兩天事情出現反轉之後,他就諮詢過了律師,律師也找到了合同之中的一些地方,示意劉涵可以做文章!

“這一點對方已經請了專業人員進行了測評,在當時的情況下,他們給你提供的環境已經是最好了,如果要打官司的話,法院也不會同意你的違約說法!”

“我只是請假了,我沒有違約!”

劉涵有些慫了:“要不我去道個歉,保證以後再也不鬧事了,安心拍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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