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哲問出這個問題不光是要得到答案,也是要看看秦承平到底是個怎麼樣的態度。
他這個開發區辦公室主任的能量是很大的,至少招商引資這塊他是當仁不讓的一句話就能辦成事兒。
一個傳統電廠修建起來成本還是比較高的,大規模發電機組、冷卻塔、儲灰爐等等這些都是個頂個要花錢的專案。
自己的哲通電力雖然省卻了這些大頭支出,但人員配置設施辦公樓、宿舍樓、食堂倉庫等等和儲電倉及變壓裝置也還是要投不少錢進去。
和之前石馬鎮上最開始隨便一個“草臺班子”就能開始不同,這個二廠修建起來可就是奔著給權河市區還有下轄附近四五個縣城甚至更多的地方供電的。
那規模自然要比石馬鎮的一廠要大出不少的。
在林哲的估算下,不算土地成本這樣一個規模電廠修建起來都得少說幾千萬打底。
對於現在的哲通電力來說,這也是幾個月的全部營收。
要是稍微修建的更好一點,配置也都跟上的話可能就得佔哲通電力在林城半年的收入去了。
更別提後續電路電網鋪設起來投資的大筆費用,這都是錢。
這麼大一筆錢用起來林哲談不上心疼,畢竟有投入才會有後續長期穩定的回報,但能爭取到最大的優惠自然要省點。
秦承平現在給出的答案就很重要了,要是他誠意夠足的話,林哲就決定把這事兒定下來。
……
“林總,那得看你們哲通電力拿得出多少成本投入了。”
作為開發區的主任,秦承平自然也不可能“賤賣”手頭的土地,得看看具體情況值不值得。
對此林哲略微思索過後給出了自己答案。
“年產值超過二十億千瓦時的規模,這是我們的最終目標,這個目標會在三年內達成。”
說這話的時候林哲目光堅定,看不出半點疑慮。
在他的考慮裡面,三年時間都多了,整個權河市的大部分市場自己要在短時間內拿下來,三年只是一個最大化的保險數字。
這話聽的秦承平倒是心裡一驚。
年產值二十億千瓦時的電廠,那意味著年電費收入得再十幾個億以上了,這每年從電廠直接稅收就能有好幾千萬,另外大頭還是每筆電費從使用者手裡的間接增值稅。
這加起來穩穩當當給他們當地稅收超一億了。
可能一年一億多稅收的廠子對南邊沿海大城市不算什麼。
但對他們這種內陸小城市來說可就是妥妥的香餑餑,需要“供起來”的那種。
深吸一口氣後秦承平心裡已經有了答案。
“林總,這事兒如果能落實到合同上的話我做主,土地可以象徵性收一點費用租借給哲通電力。”
……
兩天後,林哲帶著一家律所的兩個專業律師和風祥開發區簽訂了協議。
開發區內的一大片平整的土地將由開發區以每年十二萬的租金租借給哲通電力。
起租十年,後續哲通電力可選擇續租五十年整。
另外合同裡也規定了,這個租借費用是象徵性的,畢竟那麼一大塊地一個月一萬塊放哪兒都是白菜價。
所以哲通電力的產值必須達標,三年內如果年產值達不到承諾的二十億千瓦時那租金就得重新以市場價洽談了。
這個加進合同裡對雙方都好,林哲是確實感受到他們的誠意了。不光土地方面,另外合同裡開發區還在稅收方面也給予了哲通很大的優惠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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