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是專業的律師,但在商場摸爬滾打這麼些年,黃元偉多少還是能看得懂一些紙面上的彎彎繞繞的。
所以開啟合同粗略掃過一眼之後他的面色就凝重了起來。
這小子來真的?
合同上寫的很清楚,沒有一點廢話,直截了當的把該寫的寫了,除去人為因素以及裝置損壞和不可抗力以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還真就是一分鐘都不帶斷電的。
如果出現突然停止供電的情況,直接按照當月電費十倍標準賠付!這個口號敢白紙黑字的寫在合同上可以說是非常驚人了。
就黃元偉自己知道的,別說現在給自己供電的青川電力了,甚至連省城的大電廠也不敢這麼保證的明明白白的。
這小子哪兒來的勇氣?不過真要是能按照他保證的,廠裡最起碼不用換擔心電力問題,可以把功率直接開到最大,放心大膽的搞生產。
而且石馬鎮距離他們廠裡就這麼一點距離,開個車過去半個小時都要不到,他們也知道人家確實是有電廠存在的。
那就不用擔心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眼前這個年輕人不管從什麼角度都沒有欺騙自己的理由,反正電費是先用後付,不怕被騙,另外再不濟他到時候真停電了,做不到承諾的所謂十倍賠付,自己大不了再換掉,用會青川電力的供電就是,自己實際上損失不了什麼。
但林哲做不到可就慘了,反正斷電做不到賠十倍就得吃官司,哲通電力的註冊人法人可都是他本人。
所以人家提出這個,說明只能成。
至於他一個小電廠怎麼做到給這麼大的一個廠子供電,並且永不斷電那是他的事,自己不關心。
幾個思索之間黃元偉已經是做出了自己的決定。
……
等到秘書拿來熱水壺,給兩人把茶水沖泡上之後緩緩開口。
“林總,說實話,我還就給你交個底,真要能按照合同上說的,這合同今天我就能籤!以後你們哲通電力就是我們廠裡的供電公司了。”
說罷黃元偉呷了一口茶水話鋒一轉。
“但我們這兒小家小業的,可承擔不了太高的電費。”
在他看來,林哲的電廠能做到所承諾的事情就意味著大量的投入,不管是優質的供電線路還是穩定的電機運轉。
這些可都是需要成本投入的,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他作為生意人再清楚不過了。
所以林哲他們的哲通電力的定價是個問題,要是價格高了的話,自己同樣是不可能考慮的。
對於這個問題,林哲也是早有了解,畢竟電價這玩意兒沒什麼好隱藏的,青川電力現在給他們廠裡的定價就是按照工業用電的標準。
在用電高峰期,也就是白天上班這個階段一度電是1.05元的定價,在用電谷段內,沒什麼人用電的時候是0.72元一度電的定價。
這個定價說實話不便宜,但也是因為他們這邊缺乏便宜量大管飽的水電。
那些水電資源豐富的地區電價就是要便宜不少,沒法比。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