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界上有一個很有趣的規律,叫做墨菲定律。
說的是有些事情,你越是不希望他發生,他發生的機率就越大。
就好像之前沈飛越是覺得李靜春應該不是想要隱瞞什麼,結果這傢伙片就是在刻意隱瞞著。
比如現在,儘管不願意承認,但沈飛還是從筆錄裡面感覺出來不對勁的地方。
如果那天他沒有跟著黃志超和李靜春一起吃飯,可能就會相信了李靜春在筆錄當中的鬼話,但偏偏那天他可是親眼看到李靜春是怎麼對待黃志超的。
兩個人親近的好像一個人似的,現在居然說什麼不太熟悉,只是託著幫忙辦過幾次事情,開什麼國際玩笑!
沈飛覺得,這傢伙絕對是在侮辱自己的智商!
深吸了一口氣,沈飛讓自己鎮定下來。
直覺告訴他,無緣無故的李靜春絕對不可能這麼做。
那麼答案就只有一個,這傢伙是在刻意隱瞞某些很重要的真相。
想到這,沈飛眨了眨眼睛,拿起電話撥了出去。
“主任,您找我?”
丁凱在那邊接起了電話,有些好奇的問道:“有什麼指示麼?”
“沒什麼,好好再審審李靜春。”
沈飛直接說道:“我總感覺,那傢伙還有秘密。”
“好的,好的。”
丁凱開開心心的答應下來。
對於紀委的幹部來說,李靜春這種證據確鑿的貪官,就等於是板上釘釘的政績,現在還有新的問題可以發掘,他們當然開心了。
對於下屬們這種想法,沈飛自然是知道的,不過他並沒有阻止大家的意思。
道理其實很簡單。
身在官場當中,人人都想追求進步,你憑什麼不讓人家追求進步?
一個上級,如果不能讓下級有機會發展的更好,那毫無疑問,這個上級註定會被下級所唾棄甚至背離。
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事實。
哪怕更高層次的領導,也不敢挑戰這個規則。
大家辛辛苦苦的跟著你幹事業,結果你告訴下面的兄弟,不能升官,人家憑什麼跟著你勞心勞力的?
………………
原本在沈飛的安排當中,丁凱是要去富民縣那邊盯著黃志超的。
可問題在於,現在督查三室只有丁凱一個副主任,李靜雖然已經開始挑大樑被沈飛委以重任,但她的資歷擺在那裡,根本沒有資格擔任副主任。
所以,沈飛現在手裡面是真的無人可用。
沒辦法,他只好又把丁凱給調回來。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啊!”
沈飛自言自語了一句,無奈的嘆了一口氣。
不過他倒是也不太著急提拔一個副主任,畢竟這種事情肯定要跟孫健商量之後才能幹做決定的。
官場就是這樣,提拔任用一個幹部,往往需要考慮多方面的情況,不能拍腦子決定。
說白了,那是需要大家互相商量妥協之後,才能定下來的。
既然沒有人能替自己幹活,那沈飛就只好自己出面了。
李靜春被看管的地方,是紀委這邊專用的小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