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鎮定了下來,壓制住略微激動的心情。“首先還是要重複煉製一次記憶藥膏,看能否複製出來。”
“其次,要給我的記憶藥膏加入‘防盜機制’。”洛克思考道:“按照索菲亞老師的說法,我可以在記憶藥膏之中加入一些根本無用的藥材,讓魔藥師們在較長時間內,難以破解,無法分清哪種是有效成分。”
主要是要逆向破解配方,第一要搞清楚具體的藥劑配方,第二還要知道,具體的魔法火焰操作。
只要洛克在記憶藥膏之中,加入一些誤導別人用的無效藥材,就足以讓許多魔藥師助手難以入手了。
當然,洛克也可以拿記憶藥膏,還有之前開發的幾種魔植,去白巫師協會申請發明人的身份,但這樣有一個問題,如此一來,自己就需要公佈配方,這樣才能申請專利。
因為別人需要重複認證,確認這是真實的。
所以一般來說,申請專利就等於公佈出去,用實際的利益去換取名聲。
東南角域在專利使用上,還沒有建立完善的使用權付費制度,其次就算建立了,那也沒用,因為在白巫師協會那邊公佈了配方以後,等於盜版難度會變得非常之低。
很容易出現,市面上有一堆盜版的情況。
所以,東南角域的巫師一般情況下是這樣的,先不申請,而是拿這些產品直接去賺錢,等自己到了一定的程度,不再需要依賴這些東西以後,再去申請專利,公佈配方。
如此配方就會被白巫師協會記錄,作為知識傳承,以後也不怕這種配方隨著發明者的死亡,而完全消失。
黑巫師社會那邊,就有很多驚才絕豔的發明,但因為沒有專利傳承製度,而發明者死抱著不肯公佈,導致他一死,再驚才絕豔的發明,都無人繼承了。
同時,還會出現很多有天賦的人,一次次重複發明,嚴重延緩了社會的魔法研究進步。
因此,洛克認為,白巫師協會建立的專利制度,還是非常合理的。
等自己成為正式巫師以後,也可以將之前發現的魔植和現在的記憶藥膏配方,進行公佈,申請專利。
只是現在還是不用了。
公佈了,自己就賺不到多少錢了,需要將自己原本的獨佔市場分享給他人。
現在各地店鋪裡販賣的蒂芙蘿根藤蔓,都是各地育種師,根據公開的育種技術手冊,培育出來,早就與當初那位開發出蒂芙蘿根藤蔓的一環巫師沒有關係了。
畢竟,只要你公開配方,那就有一大堆方法,去獲取,並繞過支付專利權的制度。
所以洛克才沒有去註冊專利的心思。
學徒級別的藥劑和魔植,根本不值得正式巫師去逆向破解,破解難度一個是很大,第二個是破解了也賺不到錢,第三個是跌份。
其次則是會浪費他們的研究時間。
除非有什麼特別目的,否則基本沒有這個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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