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三十三年春,既1944年,距離抗戰勝利還有一年多的時間。
寒風呼嘯著這片仍處於淪陷的北平城,絲毫看不出後世帝都的繁華景象。
路上行人句摟著身子行色匆匆。
一陣寒風呼嘯,將一個十幾不到二十歲,穿著黑皮狗衣服的巡警帽子吹的顛了顛。
他恍若未覺,只是靜靜的靠在牆上頂著寒風抽著煙。
嘶~呼~~正正好的眼睛隨意的掃視著四周堪稱破敗的建築,眼中恍如隔世。
就在這時,一隻手搭在他的肩頭,隨之而來的是一聲吆喝:“喂,爺們兒,下值了,嘛呢,喝西北風啊。”
“多爺,這不躲懶呢嘛。”青年笑嘻嘻的呲了呲牙,麻溜的將菸頭給扔地上踩滅。
他叫曹魏達,一個入職了接近半年的小巡警,打小就是個孤兒。
說是巡警,但百姓們在後背一般稱他們為黑皮狗子或者臭腳巡。
被稱為多爺的,是保警總隊隊長多門。
沒錯,就是那個光榮時代裡的多門。
曹魏達心裡無奈,他本不是這個時代的人,而是二十二世紀的一枚社畜。
加了半個月的班,將一個大專案給完成了,一高興,跟組員們多喝了幾杯,一覺醒來就來到了這個世界,取代了同名同姓的曹魏達。
至於原本的曹魏達誰知道怎麼死的。
穿越這麼小眾的東西,簡直比先出拳的彩票都機率小的事情,就這麼讓他給趕上了,也是沒誰了。
你說穿越就穿越吧,從三十大幾接近四十歲一下子回到十八歲,換誰都高興,可誰想到竟然穿越到了戰爭時期!
雖然前世他沒少吹牛逼的嚷嚷,要是讓他穿越到二戰時期他要怎麼樣怎麼樣,但真穿越到這兒了,甭提心裡多怕了。
他前世就是個小屁民,受到過最正規的訓練也就是大學軍訓的時候,讓他參軍扛槍去打鬼子?
得了吧,他真沒那膽子。
“爺們兒,想嘛呢,磨磨蹭蹭的,西北風還沒喝飽呢?”多門調侃的聲音在耳畔響起,
回過神來的曹魏達笑嘻嘻道:“多爺您別調侃我了,要是西北風能喝飽,我至於穿這身黑皮嗎。”
“呦呵,這是嫌棄上了?”多門樂了,摘下帽子,捋了捋被帽子壓的趴窩的頭髮,笑罵道:
“你想的倒是挺美的,我還想呢。”
“怎麼樣,穿了幾天黑皮,被鄉親們在背後指指點點,心裡不好受吧。”
“可不是嘛。”曹魏達嘆了口氣,也就新中國成立之後,在如今這時代,巡警這份職業那真是一言難盡。
“後悔了?”
“那倒沒有,”曹魏達直搖頭,“要不是多爺你幫我當了巡警,說不定我已經被餓死了。”
“雖然咱這行當名聲不好聽,但好歹是份營生,能餬口不是。”
本來他重生過來是在北平附近的一個曹家村的,因為替代了原主的關係,怕被人察覺到,於是乎一不做二不休的,變賣了原主所有的家產跑到北平城來了。
可來了北平城總得活下去吧。
他是穿越者,但不代表他就能不吃不喝了!
原著本就是個農村再普通不過的農民,又有多少身家?短期還行,要是時間久了,怕不得餓死!在這年頭,想要吃的好睡的好,除了老子生的好,剩下的就只能玩命了!可好不容易重生一回,曹魏達又怎麼捨得玩命?
他又不想當漢奸,又吃不了苦,怎麼辦呢?
也是巧了,一次偶然的機會,跟多門有了接觸。
在知道對方是《光榮時代》裡的多門時,曹魏達二話不說,立馬上去抱大腿。
不為別的,就因為他知道多門心性不壞,跟著他,起碼自己不用擔心被別人賣了還不自知!為了跟多門打好關係,他甚至直接就在多門的院子裡租了房子。
而顯然,他的選擇是正確的,這不,他身上這層皮,就是多門給找的關係穿上的。
多門眼中閃過欣慰,當了這麼多年的巡警,早已經成了老油條子。
曹魏達這孩子是個懂知恩的,心性也不錯,平日裡處的關係也挺好,要不然,他閒得慌給對方走關係?
畢竟,誰也不想自己幫的是個白眼狼不是。
“沒後悔就好,這人吶,甭管什麼年景,茲要是還沒嚥氣的,這張嘴就得每天往裡頭填巴。”
“小鬼.皇軍厲害吧,但想維持城市的穩定,起碼是面兒上的穩定,那就得有人幫著巡邏幹活兒。”
這番話,曹魏達還是非常贊同的。
甭管什麼年代,甭管誰當一把手,總得有人幫你幹活兒的。
有人說了,穿著黑皮,不就是幫小鬼子的漢奸嗎?
額.要這麼說,那隻能說思想有些狹隘了。
就在這時,他的腳步突然一頓,眼中閃爍著驚喜。
“爺們兒,怎的了?”往前走的多門突然發現曹魏達沒跟上來,回頭疑惑的問。
“啊,沒什麼,腳抽筋了下,已經好了。”寒風呼呼的吹在曹魏達的臉上,但此時的他心裡卻一片火熱。
就在剛剛,今天的獎勵總算是到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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