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奏請皇后,皇貴妃,為免耽擱皇太子學業,請皇太子每月三、六、九視朝即可,其餘時間照常日講,又奏請為皇太子厘理課業,增添經典,兩宮都允准了。”
“著各部與司禮監知曉。”
說完他便不再言語。
朱翊鈞看不真切,不住地身子前傾,透過屏風看向張居正。
他如今的日講,時間上只有早上,內容上只有四書五經的誦讀,確實不算繁重,相當於現代只上半天課,還只有一門語文課。
但看張居正這意思,是要給他加擔子了。
好啊,真是他的好老師,莫不是怕他學業太輕,有太多閒心在政事上?
他多少能料到這一出,方才在殿前纏上高儀就有這方面的考慮了,畢竟歷史上張居正作為出了名的嚴酷帝師,他還是知曉的。
高儀就不同了,沒什麼存在感的老好人,如今他把高儀拉出來頂在中間,讓他有一段時間的喘息之機是很有必要的。
最重要的原因是,相比於高拱、馮保,他現在還不敢跟以智慧過人著稱的張居正演對手戲。
張居正所言的事,在群臣之間也並未起什麼波瀾。
明朝可不像兩漢北宋,如今各大經學派系熱衷於在士林間爭奪話語權,對於皇帝的教育權爭奪,反而沒什麼興趣。
皇帝學業重不重?關自己屁事。
高儀見此事就這麼揭過了,緊隨其後。
“右都御史兼兵部尚書加遣宣大軍務總督,王崇古,有本奏上,諸位一起議一議吧。”
朱翊鈞在屏風後對著馮保疑惑道:“大伴,這是三個人還是一個人?一個人的話,如何這麼多要職在身?”
一大串官職給他弄迷糊了。
有問題就問,這既是好習慣,也是聽政的意義所在。
馮保低了低身子:“殿下,我朝官制如此。後者總督,是差遣官,臨時而已,意思是統管宣府、大同軍務,位高權重,只能臨時委任。”
朱翊鈞點了點頭,這是防止坐大,這個崗位隨時可以撤銷的意思。
馮保繼續道:“前者是官職,並不實任,只是明確身份待遇之用。右都御史錶王總督有風聞奏事,直達天聽之權,兵部尚書錶王總督有調動兵馬之權。”
這麼說朱翊鈞就瞭解了。
不過話雖如此,這王崇古,當真是實打實的封疆大吏了吧。
只聽高儀繼續道:“王總督說,韃靼得知先帝駕崩,在邊關逡巡遊移,多次出言勒索,恐生事端,請中樞決斷。”
“同時,他請求撥付銀兩,修繕秋防,以備不測。”
高儀話音一落,殿內頓時靜了片刻。
都御史葛守禮奇道:“這難道不是老成持重之言嗎?自然應該允了,怎麼還需要拿到常朝來議?”
高拱突兀扭過頭,看向兵部尚書楊博:“楊尚書,你也這麼想嗎?這就是你們兵部部議的結果?”
葛守禮陡然一驚,見得氣氛不對,立馬閉嘴。
楊博被高拱點到,默然片刻。
澀聲道:“此事,我實不知,且讓我部回去議議,再呈內閣。”
高拱冷哼一聲,怫然不悅。
朱翊鈞則是狀況之外,本著不恥下問的原則:“大伴,這事有什麼說道?”
馮保笑了笑:“殿下,老奴是個沒本事的,國朝大事既不懂,也不敢胡說八道。”
朱翊鈞收回詢問的目光,心中一哂,這老傢伙現在不給面子裝傻,以後有你的哭的時候。
他將思緒收了回來,靜靜思索起來。
方才他也像那位都御史一樣,覺得這是謀國之論,沒什麼不妥,但看高拱的反應,顯然其中另有貓膩。
到底有什麼不妥呢……
等等!
他差點忘了,現在是大明朝,不是那個資訊時代了!
先帝駕崩才幾天?五天!
韃靼怎麼會知道如此迅速?還多次勒索!?奏疏都到御前了!
什麼韃靼勒索,怕是那位宣大總督對中央的勒索吧!挾寇自重,猛然一個詞映入腦海。
難怪,難怪滿朝文武支支吾吾,難怪高拱突然翻臉。
那,這又跟這位兵部尚書楊博,有什麼關係?王崇古,楊博……朱翊鈞在心中咂摸著這兩個名字。
他看向馮保,問道:“大伴,王崇古什麼籍貫。”
馮保眼中驚訝一閃而過,很快斂去。
輕聲答道:“山西蒲州。”
“兵部尚書楊博呢?”
馮保這次神色沒什麼變化,答道:“山西蒲州。”
朱翊鈞瞬間瞭然。
晉黨!
果然是伱!
這些人的名字,他印象不深,但說起晉黨他當即就想了起來,當真是耳熟能詳。
晉商席捲全國的後臺。
宣大幾乎割據的依仗。
扶持滿清的帶路黨。
視朝第一天,當真是好大的見面禮。
不,不止於此。
朱翊鈞突然反應過來。
今日似乎,全是見面禮。
湖廣抗稅,是土豪世家展示肌肉,對中樞財權的試探與警告。
晉黨勒索,是宣大軍鎮養寇自重,對中樞軍權的威嚇與嘲諷。
乃至於張居正增加他的課業,也是內閣對他的管束與限制。
這便是他的視朝第一課?又是誰給他上課?偏偏他還不能發作。
前身沒這個本事也就罷了,如今換了他來,就算他胸有溝壑,也只能徐徐圖之。
為什麼?他不敢!明朝皇帝可是高危職業。
太醫劉文泰一連治死憲宗,孝宗兩代皇帝,榮歸故里。
武宗、熹宗不約而同划船落水,久治不愈,龍馭賓天。
世宗嘉靖皇帝,險被宮女勒死,南巡時行宮三度失火,若不是陸柄把人背了出來,早就烤熟了。
誰能保證其中沒有貓膩?
至於是不是他陰謀論?光緒皇帝死後,史冊上病例齊備,言之鑿鑿的病逝,結果到了現代,開棺屍檢,毛髮上竟是砒霜殘留,赫然是被毒死的!
做學問當然疑罪從無,但他如今身在局中,也只能寧可信其有,小心為上。
那麼今天這一課,他該怎麼接下呢?——注1:宣府請復免河南春秋兩班備禦宣府官軍三年,每年仍折價一萬七千餘兩,本鎮專備修工應用。——《明神宗實錄》
注2:隆慶年間的礦稅太監只巡稅,不收稅。等到萬曆二十四年,才開始收礦榷稅,也引發了當時震動朝野的湖廣礦稅案。
注3:(宦臣)監軍、採辦、糧稅、礦關等使,不常設者,不可勝紀也。——《大明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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