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朕才是真命天子

第72章 沒有土地矛盾(求追讀)

為什麼李善長說,只要按照元廷定的賦稅來收,就能讓百姓感恩戴德?

因為元朝不按自己定的稅來收,或者說,它壓根就沒有一個固定的稅額。

元朝的賦稅,特指南方(南宋地盤)的賦稅,依照南宋的傳統,實行兩季稅收,這沒什麼問題,但是南方的稅種足足有將近30種!當然不是說每季都收幾十種,而是根據當年應季情況,挑一種最合適的來收。

這怎麼挑?往好了想是照顧老百姓,天災了就少收點,往壞了說,那肯定是哪一種多,按哪一種收。

這就屬於沒有定製了,本意可能是好的,但卻給了貪官可乘之機,有了操作空間。

你都不如一刀切,管他災年豐年,每畝定死了就收多少,還好操作一點,畢竟古代可沒有衛星和無人機可以實時監控產量和災情。

以江淮地區為例,這裡正常情況下,水田平均畝產330斤左右,約每畝兩石,一石等於十鬥,等於一百升,兩石就是200升,元朝平均每畝收2至4.7升,最高也不到5升,只有平均產量的1%至2.5%。

即便旱田種麥子,產量低一半,稅收不變,那也才2%至5%,堪稱歷史最低。

朱元璋時期的明朝是多少呢?普遍是6%到10%,只有江南張士誠的地盤,施行懲罰性稅收20%。

他的理由是,張士誠之所以能跟他對抗那麼長時間,全靠江南百姓支援張士誠,所以要懲罰。

當然,太湖地區本來產量就高,是古代畝產最高的地區,可以達到每畝550到600斤,即便收走20%(120斤),百姓還能留下450斤,比其他地區百姓全年的產量還高!

明初本來就窮,他這麼做也有可能是‘轉移支付’,用江南的重稅來支援其他地區建設的想法。

當然,江南是個特例,就按6%到10%來算,多嗎?新中國剛建國的時候,農業稅收可是14%。

這麼說,難道現代比封建王朝還殘暴?當然不是。

有時候不能只看資料,資料是會騙人的。

以上所說的,都是正賦,古代的稅收可不止這些,還有丁稅,也叫人頭稅,口稅,除此之外,還有徭役稅。

官府有勞動力需求的時候,你要出人幹活,就算今年沒工程要幹,你不用出徭役那也得交錢抵徭役,反正稅不可能空,要麼出人要麼出錢(糧)。

正賦其實古代一直都不算多高,高的是那些雜七雜八的雜稅,因為那些沒有定額,地方官可以隨便找個理由亂收。

比如給縣太爺抬轎子的,開道的,衙門裡的衙役,看監獄的獄卒,這些都是徭役,不給錢的。

而後世明朝讓人詬病計程車紳優免,主要也是以徭役稅為主,他邏輯上也是好的。

舉個例子,現在高三備考,官府讓伱別讀書了,去給縣太爺當司機開車,或者縣裡修公路讓你勞動,或者去看守所當獄卒,等等等等。

這個時候皇帝說,準備考科舉計程車子,家裡的徭役就免了,你開不開心?還有那些在外地當官的家庭,你祖籍是山東的,現在跑廣西當縣令,朝廷說你縣令先別幹了,回籍貫所在地服倆月徭役.然後皇帝給你把徭役免了,你開不開心?正賦才幾個錢啊,只要別整那些亂七八糟的雜稅,士紳們其實是非常願意配合的。

結果就是士紳開心了,然後普通百姓不堪雜稅的壓迫,大量託庇於士紳,為了免除雜稅,主動向士紳投獻土地,自耕農甘願成為佃戶,然後朝廷就收不到多少稅了.具體到元朝,它正賦的確很低,但朝廷不會自己收啊,元朝實行包稅制,現代就叫承包。

什麼叫承包,假設這個縣,我就要10萬石糧食,現在拍賣承包權,有人叫價20萬,有人叫價50萬,最後50萬的拿到了承包權。

反正商人是不可能虧本的,你猜他會從百姓那裡收多少?

明面上元朝的確是歷史最低,官方資料朝廷只收1%到5%,最後鬼知道能承包商能收到多少,百分之三十、四十都有可能。

所以別說什麼元朝賦稅低,明朝賦稅重,從元到明,誰的損失最大,肯定是那些包稅商。

朝廷自己收稅,肯定會付出一些收稅成本,但那也比把收稅權承包出去要好。魯錦這次看似傻缺的收稅方案,只不過是迷惑敵人用的罷了,而且只有一季,一來算是賑濟百姓,二來他還有鹽鐵專營這個底牌來保證財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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