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著手裡的筆記本,半響後,艾薩克將其合上,對未來的路有了大致的想法了。
接著,艾薩克將筆記本放好,走到實驗室的一角,這裡堆放著剛剛送來的材料。
當然,不是他買的那些,而是他老爹剛剛批給他的物資。
其中大部分都是各種各樣的魔物,少部分是魔物的身體部件,包括提煉出來的魔化血肉精華。
給的種類很全,顯然,這是大姐指點後送來的。
“撕拉~”
肉體撕裂的聲音驟然響起,魔爪哈蒙從艾薩克後頸處鑽出,舒緩了一會兒五指後,掌心猛地裂開,深紫色的舌頭探出,舔了一圈。
“呵~吃吧。”艾薩克搖搖頭,雲淡風輕的下了命令。
“嘶~”
哈蒙興奮的嘶吼一聲,隨後猛地撲向魔物,送來的魔物一共五種,它每個挑了一個吃下去。
一時間,實驗室裡只剩下魔物的慘叫聲和咀嚼聲,格外的陰森恐怖!“嘶~呼~”
哈蒙吃完後,艾薩克搖搖晃晃的回到書桌旁坐下,使勁的晃頭,儘量讓自己清醒一點,隨後伏在書桌上將哈蒙剛剛吞下去的那些魔物身體結構全都抄下來。
正所謂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即便成為巫師後他的記憶能力再次得到提升,即便他的金手指也能記錄資訊,但艾薩克還是習慣於將知識記錄在紙上。
一來,這是一個整理自身所學的機會,二來,萬一再遇到瘋巫交流會樣的,也有個交易的東西不是?總不能現抄吧?
那也太沒逼格了!送來的魔物一共有五種,分別是荒野上最多的一階魔物疾風魔狼、最難殺死的一階魔獸角兔、最好養活的一階魔物肉史萊姆、最普通的一階魔物荒野靈鹿以及最稀少的不入階魔物血飛蚊。
這五種魔物,艾薩克都十分感興趣,疾風魔狼和角兔是他接下來主要研究的物件,這倆一個是黑獸人常見的坐騎和寵物,血肉巢穴的轉化率最高,一個恢復力極為強大,甚至擁有近乎逆天的分裂能力!角兔本身的戰鬥力一般,但它的天賦法術可以使其在死後進行分裂成同等大小的個體,來避免這一次的死亡,根據艾薩克所看到的魔物資料記載,一隻角兔最高可以分裂三次!也就是一變二、二變四、四變八,在這個過程中,只要逃出去任意一隻個體,除了逃出去的那隻個體,其餘的會瞬間化作血水。
也就是說,如果想殺死一隻角兔,除非你將其完全的毀屍滅跡,比如像哈蒙這樣將其整個吞下去,否則你起碼要殺它15次才能將其殺死!不過相比於它逆天的天賦法術,角兔的其他方面就要差太多了,個體數值極為拉胯,雖然是高貴的一階魔物,但論身體素質,可能還沒不入階的魔化野豬強,畢竟體型差距擺在那。
這點艾薩克很清楚,哈蒙將其吞下後,其身體結構便完全展現在艾薩克面前了,同時,他也大致明白了角兔的法術原理。
它這種分裂不是沒有代價的,每一次分裂,都會連帶記憶、靈魂一同分為兩半,而且每次分裂失去的部分都是永久性質的!也就是說,連分八次後,它便只剩一點點本能……
並且這種法術一生也只能發動三次,三次之後,將分無可分。
優點和缺點都十分明顯的法術。
難怪效果這麼逆天的法術沒有巫師將其復刻出來,無論是靈魂還是記憶,對於巫師來說都是極為珍貴的東西,尤其是記憶!那可都是辛苦研究出來的知識!與失去知識相比,他們更寧願失去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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