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郎君,我殺人了,殺人償命,沒有活路的.”張大郎表示,“我現在只能在村子裡面活動,其他地方哪裡都去不了。”
蕭然看了看張大郎額頭的‘不孝’心裡隱隱約約有猜測了,張大郎估計殺的還是自己家裡人。
大部分普通人揹人命,心裡肯定有後遺症,如果是自己家裡人,後遺症估計更大,性格受到影響也正常。
“相信我,你會好好的,我會幫二孃三娘,我們算是各取所需,你們也得給我附籍.”看到張大郎想問,蕭然繼續說道:“你別問為什麼知道你不會死!”
蕭然總不能說自己是穿越者,自己知道不會死。
“我們打個賭,你來年按約定回去,你要是死了,我以後當二孃三娘是自己妹妹,照顧她們,你要是沒死,以後你聽我的,如何?”
張大郎沒想到還有這種好事,穩賺不賠,連連點頭,“好好.”
張大郎要的無非是自己兩個妹妹的保障,現在有了。
蕭然肯幫忙,兩個妹妹至少能有東西吃。
張二丫擦了擦眼淚,心裡還是很難受,因為自己阿兄只有不到一年的時間了。
“家裡現在有多少地?”蕭然隨口一問,想了解一下情況。
“二十畝”張大郎如實說道。
“嗯?才這麼點?為什麼這麼少?”蕭然皺起眉頭。
二十畝聽起來不少,但是這個時代的糧食產量很低,二十畝肯定是不夠吃的。
“因為我犯事了,之前朝廷給的一百畝地全部收回去了。”張大郎低下頭,很自責。
“因為失手打死阿耶,影響惡劣,縣衙在我臉上刺字以示警戒.”張大郎雖然不願意提前這件事,還是告訴蕭然了。
蕭然並不意外。
‘不孝’兩個字就很能說明問題了。
如果沒有這件事,家裡不應該如此困難。
按照貞觀時期的均田制,成年男子授田100畝,其中 20畝為永業田,歸受田人私有,死後可傳給繼承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賣掉。
80畝為口分田,為國家所有,不許買賣,受田人死亡後由官府收回,另行分配。
也就是說張家兄妹現在的20畝地是張大郎阿爺的永業田,兄妹三個繼承了。
張大郎的100畝,因為殺人犯事,全部被收回去了。
張大郎沒有犯事之前,他阿耶還在的時候家裡有200畝地,現在一下子變成20畝。
嘶!十分之一!
均田制規定‘寡妻、妾:給田 30畝,如果是戶主,加給 20畝。’
張大郎死之後,張二丫這個長女就是戶主了,還能分20畝口分田,也就是說,姐妹兩個以後有40畝地。
張二丫沒有出嫁,只能算戶主。
“嗯,我知道了,問題不大,明日先給我弄個附籍。”蕭然確實很著急,附籍雖然不獨立,低人一等,最起碼是合法的。
唐代的戶籍分為主戶和客戶,主戶是本地居民,客戶是外來人口。
附籍就是客戶依附於主戶,成為附戶,從而獲得合法身份。
“現在戶主是二孃,得二孃和小郎君去才行.”張大郎撓撓頭。
解除誤會之後,張大郎的戾氣少了很多,也有可能是覺得自己兩個妹妹有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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