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衣服當然不能再穿,所以你換下它們以後,就把它們藏進了山裡。
“那兩件衣服,就是你殺人的鐵證。雖然這片山很大,但只要以營地為中心,調來警犬向外搜尋,就一定能找到它。”
天堂晴華嘴唇哆嗦了一下,像是想要反駁,卻實在找不到話說。
“竟然真的是你?”阿笠博士看著這個年紀輕輕的女學生,遺憾地嘆了一口氣,“既然打算殺人,你為什麼還要邀請我們一起野營?你該不會也像以前的那些嫌疑人一樣,想拿江夏當不在場證明吧。”
江夏的聲音響起,替天堂晴華回答道:“不管她認不認識我,她都只能邀請我們同行——只有這樣,她才能準確把握我們所在的位置,防止行兇的時候被其他人撞見。
“另外,阿笠博士跟安室先生的那一場車禍,對晴華小姐來說,應該算得上意外之喜——否則如果我們的車沒壞,那她就不得不考慮房車上山的時候,如果有其他車輛跟在後面,該怎麼順利拋屍了。”
“怎麼會這樣……”
少年偵探團也一時難以置信,圓谷光彥脫口而出:“可是,姐姐你不是有錢人家的大小姐嗎?電視裡,像你這樣的大小姐如果想殺人,都會僱人來殺,你為什麼要親自……”
“!”話到一半,他猛然發現這些話好像不合法,連忙捂住了自己的嘴,悄悄看向江夏。
好在江夏沒有在意這些小事,也或許是這位偵探覺得,圓谷光彥剛才所說的話,其實也是推理的一部分——總之,小學生擔心的場面並沒有發生。
江夏只是安靜地看著天堂晴華,而天堂晴華則在呆滯片刻後,低低苦笑了一聲。
她搖了搖頭,半是回答圓谷光彥的問題,半是自嘲道:
“我可不是什麼大小姐,我只是一個好不容易才從鄉下考進城,沒有任何可取之處的普通學生罷了。
“如果不裝成有錢人,不裝成所謂的‘富家小姐’,這裡根本沒人願意跟我做朋友。
“想成為像現在這種‘受歡迎的人’,真的好辛苦啊——比如這種房車,我只有拼命打工,甚至不惜借錢,才能租得起的它,才能帶著社團的朋友遊山玩水。
“雖然這樣的日子很辛苦,但是為了新交到的好朋友,再辛苦也很值得……呵,我原本是這麼想的,可誰知那天,我居然從泰美口中聽到了那樣的話。”
天堂晴華表情變得痛苦:“前一陣,社團開會的時候,我為了打工,不得不請假缺席。
“後來老闆那邊提前完工,我連忙匆匆趕回學校,希望能趕上那場會議。
“誰知等我來到門口的時候,我卻聽到泰美大笑著對其他兩人說……”
……
“哈哈,你們居然不知道嗎?所謂的晴華大小姐,根本不是什麼真正的大小姐——我剛聽說她有錢的時候,就覺得不太對勁,前幾天我跟蹤了她一陣,你們猜,我看到了什麼?”
得知了真相的白藤泰美坐在社團活動室裡,愜意地翹著二郎腿。
她一邊嚼著用社團經費買來的零食,一邊樂呵呵地跟其他兩人分享天堂晴華的小秘密:“她住的地方,居然是一棟破破爛爛的公寓!別說大小姐了,窮學生都很少會住那麼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