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chan!”
負責來洛杉磯機場接機的是馬上即將成為《香江行》導演的大衛·雷奇和查德。
陳瑾原本是不需要這兩個傢伙來的,但實在熬不過他們的“熱情”!
沒辦法,他們太想第一時間見到“金主”,跟他當面彙報電影的近況了,這幾天光顧著電話,事實上很多事,得跟陳瑾當面彙報才可以。
兩個人第一次當導演,還是相當積極的。
這不,連線機這種小事都親自來了。
“雷奇,其實我自己打個車就行!”
陳瑾看著兩個導演幫忙拿行李開車門的樣子,都有些哭笑不得。
“沒事沒事,我們這幾天也瞭解了一些華夏的文化!”
“你說如果我去華夏的話,你會不會派人來接我們?”
行吧,華夏待人接物的文化算是被你們給領悟到了。
這點思想覺悟就很好。
陳瑾坐上車後,還沒開口,大衛坐在副駕駛就轉過頭道:“boss,我來猜猜你想問什麼?”
“《殺手:龍》的進度已經完成了90%,還差畫面渲染和配樂!”
“配音、特效和最終精剪已經ok!”
陳瑾:“……”
這傢伙也忒積極了。
不過《殺手:龍》確實完成的差不多了。
最終的確定版本,是2小時13分鐘。
比原本的《疾速追殺》,增加了半個小時也就是32分鐘的篇幅。
其中細節方面多了12分鐘,打鬥多了15分鐘,還有其他的就是一些鏡頭和過渡。
陳瑾在國內已經看過精剪的成片,在對比了原本系統裡面的《疾速追殺》後,他感覺自己拍的這版本,居然比那版還來得出彩。
這倒不是自吹,確實有這麼一種感覺。
不知道是不是源於他的盲目,倒不是說原版《疾速追殺》有多好,那也是吃在題材和畫面上。
其實導演就是前面這兩貨,也是新人。
可從他個人來講,他這版的《殺手:龍》,無論是從敘事上,還是鏡頭、細節等等,都是要超過《疾速追殺》的!
源於本來團隊的精密合作,他主演的年輕和身手、投資額,還有在原作基礎上的加工和增強。
至少,陳瑾是這麼認為的。
而有原版珠玉在前,陳瑾這抄作業能超越原著,也是有可能的事。
至於後期的時間為什麼這麼快,其實也是因為原版。
陳瑾剪輯省下來了大筆的時間。
所有人都是在他的那版基礎上,進行的修整。
“雷奇!”
陳瑾覺得有必要敲打敲打這個新導演:“《殺手:龍》的進度我每天都有收到!”
“所以我不是想問這個……”
陳瑾聳了聳肩,其實他剛剛順口確實想問問這兩個傢伙,不過不是關於進度,而是這段時間有沒有發生什麼事。
尤其是有趣的一些事情。
他不在肯定會發生,但葉濡暢幾個也不會向他說的。
“那就是《香江行》的進度?”
“你們倆不是天天跟我彙報嗎?”
陳瑾咧嘴笑了笑,這段時間他除了關心電影《殺手:龍》之外,更多的還是偏向於《香江行》!
主要是選角、拍攝場地等等。
《殺手:龍》已經到了電影后期的後期,其實不需要他在多花什麼精力;反倒是《香江行》馬上開拍,陳瑾要考慮的事情就多了。
這個電影名他感覺不夠突出,還是想要修改潤色下的。
《釜山行》是翻譯過來的名字。
因為這部電影在韓國大火,所以叫什麼名字都無所謂;陳瑾更多的,還是想要電影名突出喪屍、末日和大片的既視感。
就跟《殺手:龍》的片名一樣直觀。
《疾速追殺》在海外的片名就很簡單——《約翰·威克》!
陳瑾是模仿的海外營銷。
而《釜山行》前世海外的宣發做的顯然不是很好,尤其是片名不夠直觀;就像《殭屍世界大戰》這個名字,一聽就是喪屍和殭屍,而且大片既視感撲面而來。
釜山行?
釜山的旅程麼?
僅從電影名字上,完全看不出這是一部末日喪屍影片。
很具有迷惑性。
他想改成類似《香江:喪屍圍城》這種,但又覺得俗了些。
雖然說雅俗共賞,商業片俗票房才高,就像殭屍世界大戰這名字也土,可架不住英文翻譯,就很直戳海外影迷的觀感。
英文翻譯《香江:喪屍圍城》,其實也可以有好的語感。
國內的話,《喪屍危機》、《屍速列車》都行,原本《釜山行》在香江寶島的名字,就叫這個。
這兩個地區的電影名字就喜歡那種搞怪低俗,內地其實反而高雅一些。
“那我跟你彙報個你不知道的!”
大衛·雷奇突然一本正經的轉頭,陳瑾就知道這貨接機沒那麼好心,肯定是有要事跟自己商量。
“你說!”
陳瑾坐在那,看著已經從副駕駛完全轉身的大衛。
“好萊塢拍攝選角要經過演員工會,這樣才能享受各地區的稅務減免,所以我們選角上,還得招募幾個北美這邊的演員!”
“香江也有減免!”
陳瑾微微皺了皺眉,這件事他已經知道了。
“不行!”
雷奇在那搖著頭:“如果是中美合作的話,我們這邊必須經過工會,你明白嗎?”
“哪怕在香江拍攝,但你製作得掛靠在這邊才行!”
雷奇的話倒是讓陳瑾反應了過來:“你是說?”
“是的,如果要打造好萊塢影片,必須經過這麼一道程式,哪怕我們的拍攝地,全程都在香江!”
好萊塢可以允許製作公司去海外拍,但是很多程式,必須走北美這邊的規定。
之前《殺手:龍》因為在北美這邊拍攝,所以陳瑾沒遇上這個問題。
但現在,《香江行》要去香江拍,當地物色演員,這儼然是不行的。
北美政策不允許。
“你不走北美,其實就相當於只是我們兩方投資的一部華夏電影!”
這裡面是有本質區別的。
一旦上映,會有法律和廣告方面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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