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小說報》對張延還是很重視的,當天晚上總編輯馮靖元就親自做東,擺了一桌給他接風洗塵。
第二天又特意讓王忠旗帶著他,去逛了市中心百貨商場和幾個著名景點。
直到第三天上午,張延才被請到《通俗小說報》的編輯部,開始商量小說的簽約事宜。
首先要聊的,自然是小說的後續劇情。
本來看張延年輕,馮靖元還有些擔心他後勁不足,駕馭不了長篇小說,最終落個虎頭蛇尾。
但《紅樓名偵探的》的改版內容,張延早就已經爛熟於心,面對馮靖元他侃侃而談,將後續的精彩之處一一列舉。
尤其是主角和幾個女性角色之間的互動,直聽的馮靖元嘖嘖稱奇——這部分本就是某中年作者最擅長的地方,更何況這還是經張延修飾提純後的濃縮精華。
只聊了一上午,馮靖元就再也不擔心後續會爛尾了。
至於尺度方面,張延承諾後續的獵奇元素,絕不會超過第四案的程度,編輯部這邊也就鬆了一口氣。
真正的分歧主要是在愛情線上,馮靖元覺得王熙鳳線不太穩妥,擔心會踩到反三俗的紅線。
張延則因為相當一部分劇情,都要濃縮匯聚到這條線上,希望能儘量保留這一部分的內容。
其實這在去年之前,完全就不叫個事兒,如果是寄給《長城文藝》的話,說不定人家還會嫌你寫的太素,不夠黃暴刺激呢。
最終雙方各退了一步,決定先保留前面的曖昧內容,看看具體反饋如何,再決定要不要保留這條線。
其實丫鬟線,編輯部裡也有人提出異議,擔心被人抓住把柄,說是在宣揚壓迫女性的封建糟粕。
不過馮靖元覺得和丫鬟、小妾的互動,也算是紅樓同人必不可少的元素,最終力排眾議壓下了這些意見。
1990年4月26號,張延來到津門的第五天,雙方正式在編輯部簽約。
按照雙方的協議,小說將於6月份作為封面主打文章,登載在《通俗小說報》單月刊的第一期上。
稿酬則暫定為每千字18元。
當時國家有規定,雜誌社的稿酬限制在每千字6-20元,張延能以新人作者的身份拿到18元,已經算是頂格待遇了。
按照預定的字數,總稿酬將近1萬元,在這個萬元戶還是稀罕物的年代,已經算得上一筆鉅款了。
而且馮靖元還特意申請,給張延預支了十五萬字的稿酬。
等敲定好合同,他主動伸手和張延握了握,笑道:“你現在可是大財主囉,這兩天先別急著回去,我讓王編輯陪著你再好好逛逛,順帶也幫我們津門提振一下消費經濟。”
“好嘛~”
張延用蹩腳的津門腔,誇張道:“您介是‘津門掙錢津門花,一分別想帶回家’呀!”
“哈哈哈~”
馮靖元哈哈大笑:“真不知道你這腦子是怎麼長的,順口溜俏皮話是張口就來,怪不得能寫出《紅樓名偵探》這樣的小說呢。”
一番說笑之後,張延最終還是婉拒了多留幾天的邀請。
津門固然比恆江要繁榮許多,但和他在夢中窺見未來情景相比,也就無甚出奇之處了——而且比起遊玩閒逛,他更希望能和家人分享自己的喜悅。
於是在離開編輯部之後,張延就準備去長途汽車站,提前買好回恆江的車票,明天一早就打道回府。
結果在小樓門口,他又被王忠旗給攔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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