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娛:1990

第14章 漸入佳境

加印特刊的事兒,在會上很快達成了統一意見,不過該怎麼印卻是個麻煩。有人認為應該把前面十二萬字的內容和後續十萬字的內容一起登載在特刊上,這樣新讀者才不會覺得莫名其妙。

但反對者認為要是這麼做,定價肯定要漲,對已經看過前四期內容的老讀者,就太不公平了。

最終為了維繫老讀者這個基本盤,編輯部採取了折中的做法,特刊上只登載後續十萬字的劇情,但在正文前面加了500字的前情提要。

至於特刊發行的日期,則定在了9月15日——所以前面說的是四期而不是三期。

這兩件事塵埃落定後,張延又接到了雜誌社社長張紹梅的家宴邀請——也是直到這時,張延才得知對方原來也是恆江人。

等和社長敘完了鄉土情。

張延本來就準備打道回府了,結果跟家裡一聯絡,父母都勸他先別急著回來,最好留在津門避一避風頭。

這幾個月因為雜誌熱賣,張延在老家的名氣也越來越大,本就鬧得家裡不得安生,前兩天他被雜誌社的桑塔納接走,更是轟動了小半個城區。

畢竟恆江是個窮地方,一般局領匯出門也就坐個吉普或者嘎斯69。

更別說這還是直接從津門派來的車。

張延走後,家裡的門檻都被踩爛了,連文教局都專門派人來了解情況,鄉下的親戚更是絡繹不絕。

“總之你先在外面躲躲吧,你那鋼絲床被你二舅媽給佔了,我晚上都只能在報社睡辦公桌。”

“我二舅媽來幹嘛的?”

“她想讓你這位大作家幫著走走門路,給你表妹在城裡安排個正式工作。”

“不是,表妹初中都沒畢業……”

“先不說了,又有電話打進來,也不知是哪路牛鬼蛇神。”

結束通話電話,回憶著父親那無奈又煩躁的語氣,張延也有些心煩意亂,這出名果然是一柄雙刃劍,你享受了成功的好處,就得面對接踵而來的麻煩。

或許應該先攢錢買套房子,搬了新家總能清淨一些——他原本賣冥幣就是為了換套大房子,如今這也算是不忘初心了。

等張延把自己要暫時留在津門的事情,跟責任編輯王忠旗說了,王忠旗自然是一百個贊成,立刻又向雜誌社提交了住宿餐補申請,讓張延安心在津門搞創作。

就這樣過了幾天,到8月31號傍晚,張延忽然又接到了父親的電話。

張興國在電話裡說,下午有個京城的商人找上門,說是想找張延商量一下《紅樓名偵探》單獨出版的事情。

對方自稱書商,雖然不是公家人,但手上有這方面的資源,保證能把書賣出去,而且給出的稿酬肯定比國營出版社大方。

先前一直都是國營出版社負責出書,這突然冒出位個體戶……

張興國覺得不太靠譜,所以就拿自家兒子正在津門為藉口,只讓對方留了個聯絡電話。

“書商?”

張延也是頭回聽說有這麼個職業,有心想去編輯部問問,但想到《津門文學》旗下也有出版社,自己跑去問什麼個體戶書商好像有些不妥。

於是改口道:“那您把聯絡電話告訴我,我回頭讓京城的朋友幫忙問問吧。”

所謂京城的朋友自然是指竇維,郭川林雖然當面比較熱情,但後續卻沒怎麼聯絡過,倒是竇維隔三差五就打電話,跟張延討論把夢寫成歌的事。

兩人上次聯絡還是張延來津門之前,當時竇維興奮的表示,以夢為藍圖的新歌終於寫的差不多了,這兩天他準備給樂隊的人一個驚喜。

這一晃有六七天沒聯絡過了,也不知他那新歌到底怎麼樣了。

張延先撥通了竇維家裡的固話,等了半天沒人接聽,於是又摳了竇維的呼機,這回倒是很快就有人回了電話。

不過打電話的不是竇維,而是竇維的女朋友姜欣。

“竇維現在左腿骨折住院了,不方便出來打電話。”

“啊?!”

張延驚訝道:“他怎麼傷的?前幾天不還好好的嘛?”

“叫人給打了唄!”

姜欣氣憤道:“唐朝樂隊的主唱丁五,非說竇維的新歌《夢迴唐朝》偷了他的創意,吵著吵著就動起手來了!”

【ps:竇維公開怒噴丁五,雖然是2006年才發生的事,但我感覺倆人應該早有心結——如果確實沒有,那就當是蝴蝶翅膀引發的變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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