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澄和鄧強吵完的當天和第二天都沒啥事兒,鄧強沒找他。
蘇澄覺得這很正常,如果那麼快找他的話,反而顯得鄧強自己心虛。
果不其然,到了第三天,蘇澄就被鄧強叫到了辦公室。
“找我嗎?”
“嗯,坐吧。”
鄧強一開口蘇澄就能聽得出來,他的態度和前兩次吵架明顯不一樣。
“有什麼事情嗎?”
“沒什麼事情,就是想找你聊聊。”
鄧強面帶笑意,一邊說著一邊開始煮茶。
他嫻熟地泡好茶水,遞到了蘇澄的面前。
“蘇澄,我想問一下,你那天說的是什麼事兒?”
蘇澄心裡偷摸笑了,鄧強還是沒忍住問。
他決定吊一下鄧強的胃口。
“沒什麼事兒啊。”
沒什麼事?
那才怪了!
鄧強就不相信,一向逆來順受的蘇澄敢這樣跟他對抗。
他愈發堅定地相信,蘇澄手裡有料。
鄧強之前確實有收受過一些禮物和獻金。
甚至有些案件沒多大問題,哪怕細查也查不出什麼東西。
因為很多時候都是憑著主觀上的權力進行抉擇。
就好比一個案件,按照公司的規定是300~500萬區間,價格不是一定的。
鄧強給出500萬的價格,對方會討價還價,這個過程中可能會降價。
這些都是規則範圍內的事情。
最後的結果就是鄧強把案件降到了300萬,但他個人要收受50萬或者100萬。
也就是說,對方公司比起原來的500萬,還少出了一百來萬。
鄧強給自己的理由是:他看到了對方擁有做出革新的決心,方案實行阻力會大大降低,所以才便宜了。
但也只能在主觀上騙騙自己。
如果把這些案件抬到總部那,總部是不會信的。
鄧強把他的收款賬戶,他做了幾層的障礙和偽裝,自認為做的天衣無縫。
所以他現在必須要知道蘇澄手裡掌握的到底是哪些證據。
這樣他才好調整,彌補漏洞。
哪怕亡羊補牢呢,也好比吃個“職務侵佔”的罪名把自己送進去的好。
如果是一般證據,那鄧強就拉攏。
如果是關鍵性的關聯證據,只要順藤摸瓜查到一筆就能把他所有收受的禮金查出來的,那鄧強可能就得把命交在蘇澄手上了。
前段時間剛有個同仁被查出來貪腐1.6億,判了十六年。
他要是也判十來年,出來都五六十了,到時候人老體衰,知識儲備跟不上時代發展,除了去當保安還能幹啥?
就算能跟上發展,誰要一個老頭子啊!
“小蘇,我在這裡先跟你道個歉,之前我對待你的態度可能有些問題。”
“我倒不是針對你,主要是我每天太忙了,我家裡也有很多鬧心事,我那個廢物兒子上學上的糟心,回家跟我前妻一吵就吵到半夜,我覺都沒法好好睡。”
“長期的工作壓力加上睡眠剝奪,導致我對人的態度上有時候會比較暴躁。”
“確實不是針對你哈。”
鄧強打出了兩張牌。
一張叫服軟。
另一張叫苦情。
其實,鄧強很快就會面臨一次內務調查,這也是蘇澄一開始就沒動他的原因。
一,不想掉價
二,不用自己動手但後面鄧強愈發的咄咄逼人,蘇澄自己也上頭了,實在忍不住了。
現在他掌握了鄧強的受賄證據,那就不一樣了。
鄧強如果被處理,那他就少一張牌。
留著鄧強還有用。
蘇澄要做的是,向鄧強透露一些線索,讓他可以躲過內務審查的同時,又不能讓他把漏洞全都彌補上,在客觀上依舊存在能把持的證據鏈。緊接著,蘇澄變了一副神態,身上開始散發出絕對的上位者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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