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衛遠想找自己買東西,本傑明有些好奇問道:“衛,不知道你想在我這裡買些什麼呢?你知道的,我這裡都是鑽石,而你最不缺的就是鑽石了”。“槍,我需要買一批槍”
本傑明先是一愣,“隨後又聽到衛遠解釋他上次遇襲事件,並表示購買槍支完全是出於自保”,想到魔都治安,本傑明倒是能夠理解,畢竟面對劫匪,他們不會管你是不是外國人。
“那衛先生想要買什麼槍呢?”
這個時期的國外洋行,在魔都明面上都是正規生意,暗地裡軍火、壓片、走私、只要涉及到暴利行業,沒有他們不做的,憑藉著這個時期,外國人高人一等的身份,即使被當地政府發現,也不敢把他們怎麼樣。
要知道這個時期,清政府與西方列強簽署的不平等條約之一,《領事裁判權》仍然適用。
依照這種特權,凡在在華享有領事裁判權的國家,其在華的僑民不受當地法律的管轄,不論其發生何種違背當地法律的違法或犯罪行為,或成為民事刑事訴訟的當事人時,當地司法機關無權裁判,只能由該國領事或由其設在當地的司法機構依據其本國法律裁判。
可以說是一個國家,在這一時期屈辱的歷史見證。
而作為美利堅現任總統-胡佛的親侄子,本傑明來說,搞些軍火在華銷售販賣,簡直不要太簡單了,可以說漂亮國現役的武器,只要他願意,都可以搞到。
即使是“衣阿華”級戰列艦,只要出的起價錢,本傑明·胡佛也能賣給你。
聽到本傑明這樣問,衛遠道:
湯姆遜衝鋒槍100支,30發彈匣和50發彈鼓配齊,5萬發子彈;
春田1903式步槍200支,帶刺刀,5萬發子彈;
另外春田m1903步槍帶3倍瞄準鏡10支;勃朗寧m2重機槍,10挺,子彈10萬發,包含2萬發穿甲彈;馬克沁重機槍,10挺,子彈10萬發;
m1911手槍100支,子彈1萬發;
60毫米迫擊炮5門,80毫米迫擊炮5門,炮彈各1000發;外加手雷1000枚;“衛,恕我直言,你這個裝備不像是組建警衛隊,倒像是要武裝一支軍隊,還是全副武裝那種”,本傑明開玩笑道。
隨後本傑明又說道:“3天內我會幫你準備好,一口價3萬美元,這批裝備可以幫你送到魔都任何地點”。
談妥交易後,雙方約定3天后,在衛遠的碼頭倉庫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原先的“魔都廖氏倉儲公司”的招牌,也替換成了“魔都振華倉儲物流公司”。
而南京路那處鋪面,衛遠也讓人在旁邊加了兩塊白底黑字招牌:一個是“魔都振華貿易公司”,另外一個則是“魔都振華公司人力資源中心”。
商鋪內外則是重新裝飾一新,樓上樓下兩百多個平方,仿照後世“百貨公司”樣式,設定成不同區域。
用來做展櫃的櫃檯、裝修耗材、燈光等。都是從後世裝修公司定製的,就連整個商鋪裝修設計圖紙,都是衛遠在後世專門找設計師設計的,主打一個高階大氣。
還真別說,裝修完整個鋪面的效果出奇的好,大門和臨街牆面都採用後世流行的大落地玻璃,街上行人只需抬頭,就能看清店內所售商品。
門頭碩大的廣告燈箱,晚上發出的亮光隔著兩條街都能看見,大廳內則採用大理石地磚通鋪,牆面大面積牆紙點綴,加胡桃木線條襯托,接合西式水晶吊燈,給人一種中西建築結合即視感。
再加上衛遠找人雕刻的兩尊一人多高的大石獅子,放置在商鋪門口兩側,和周圍商鋪比起來顯得很是鶴立雞群,光是看這鋪面,就讓人生出一種窮鬼陌入之感。
雖然商鋪內目前還沒有什麼正經能銷售的東西,但衛遠考慮先把架子搭建起來,一旦東北投資廠房開始生產,魔都這邊隨即上架銷售,兼顧零售和批發。
對於這個物資極度匱乏時代,而自己生產的產品,在這個時代都可以稱之為戰略物資,相信會有不少“有心人”會來主動尋求合作,下大批次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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