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話一出,宋旭升立馬意識到了什麼,猛地扭頭看向了一旁的江梨初。
江梨初面對他要吃人的視線,毫不避諱地和他對視,警是她走之前讓黃姨幫忙報的。
她猜到宋旭升絕不會輕易離婚,只是她沒想到他竟然把事情做絕,試圖把髒水潑到她身上,她怎麼可能讓他如願。
見她完全不理會自己,宋旭升抿了抿唇,斟酌好用詞,才解釋道:“公安同志,這件事是個誤會,和我發生爭執的是我妻子,就是她,我們只是普通吵架,並不存在我故意將她推向小貨車這一說。”
公安同志聞言,順著宋旭升手指的方向看向了江梨初。
“公安同志,並非如他所言我們只是普通吵架。”江梨初將當時的情況一五一十地說了出來,順便還解釋清楚了她和賀宥禮的關係。
“賀宥禮賀團長是我哥哥多年的朋友,我只是暫住他家,而他誤以為我們之間有不正當關係,就突然發瘋上來抓住我,把我帶到了馬路中間,並且在小貨車衝下來時,不顧我的反抗仍然繼續控制著我,如果不是張律師和這位調解員救了我,我可能已經死了。”
“他的種種表現,讓我有理由懷疑他是惡意報復,故意傷害,所以就讓黃阿姨幫我報案了。”
在她說完過後,張律師和調解員也贊同了她這一說法。
當事人和目擊證人雙重指控下,宋旭升當然無話可說,可他堅決否認自己是故意傷害,“那裡是個斜坡,我並沒有注意到那輛小貨車,我不是故意的……”
“是不是故意的,得經過調查了才知道,跟我們回一趟公安局。”
說完,他示意同事上前將宋旭升帶走。
“你們有誰記得那輛小貨車的車牌號嗎?”
小貨車罵街的時候,張青賢有留意過,他是律師,要比旁人更敏銳,便直接說了出來。
“行,麻煩你們也跟我去趟公安局,做一個筆錄。”
一行人走出法院,剛走向樓梯沒多久,迎面跟趕來的李文娟和顧寶玲撞了個正著。
李文娟和顧寶玲一瞧見宋旭升被公安同志押送著往前走,臉都嚇白了,幾個健步小跑上前,“兒啊,這是咋回事啊?你咋被抓了?”
“旭升哥,你這是……發生什麼事了?”
不是來談離婚的嗎?怎麼公安局的都來了?
四周路過的人紛紛投來視線,宋旭升低著頭,神色難看到極點,冷笑著看向身後的江梨初:“是江梨初報案抓的我。”
一句話激得李文娟汗毛倒起,她一雙眼睛驟然瞪大,不問緣由,三兩步衝到江梨初跟前,揚起手就是一巴掌:“你個賤人,活膩歪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