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三年不回家?七零嬌嬌要離婚

第44章 誤會

是江致勳。陳紹傑和程景良則坐去了對面。

被江致勳淡淡掃了一眼,兩人不約而同地想,這人該不會是嫌他們礙事吧?沈青青沒理江致勳,只當他不存在。

問陳紹傑,“過年你還去不去京市相親?”

時雨說了,如果男方去京市相親,那麼可以見一面。

如果不去,這事就算了。

不是不信任沈青青,只是覺得,男同志連相親都不積極,估計是沒想過和她認真談物件。

那她也沒必要浪費時間和精力。

時雨是想離開京市,遠離吸血鬼一樣的家人。

但讓她千里迢迢跑去大西北相親,她是不願意的。

除非男同志有特殊情況,那她可以遷就一次。

不然,她還是喜歡主動點的男人。

沈青青只起了個頭,陳紹傑就知道相親的事有著落了。

那天在林之棟家,本來是話趕話才提到了這茬。

但話都說出去了,不管怎麼著,他也得認真對待。

總不能讓沈同志裡外不是人。

用力點頭,“去!”

沈青青從大衣口袋裡拿出一張紙條,“這是我們出版社的地址,你打算哪天去京市?我提前幫你們對接好時間和地點,要是有意外情況,你可以去這兒找時雨。”

除了出版社的地址,她沒透露別的資訊。

要不要和陳紹傑坦誠相待,選擇權在時雨手上。

同樣的,她也沒洩露陳紹傑的私人資訊。

以後能不能成,只能靠他們自己。

沈青青不確定自己會不會突然發病,只能提前把事情安排好。

大年三十,陳紹傑得陪家裡人吃年夜飯。

好在他家就在本地,坐車也就三四個小時的路程,不算太奔波。

過了年,可以去一趟京市。

這幾年家裡人一直為他的終身大事操心,要是知道他去京市相親,估計會高興得放鞭炮!算了一下自己的假期,陳紹傑說:“我大年初二出發去京市,初五可以和時同志見面。”

沈青青點頭,“行,待會兒我去給時雨打電話。”

陳紹傑表情有些糾結,“我工作特殊,不能想去哪兒就去哪兒,如果有後文,只能時同志過來這邊隨軍,她會不會介意?”

他老家在大西北,和物件兩地分居也不現實。

不像老江,他本就是京市人,沈同志留在京市也沒什麼。

沈青青沒把話說滿,“她知道你的情況,但還選擇相親,應該考慮過這些問題,至於別的,你們見了面,可以當面去談。”

相親就是這樣。

見一次面,如果雙方覺得合適,就可以試著交往了。

有些速度快的,直接談婚論嫁也很常見。

陳紹傑和時雨都是乾脆利落的人,沈青青覺得,只要見了面,他們肯定能把話說清楚。

陳紹傑沒再多想,“那我到時候直接問時同志。”

說完正事,陳紹傑問江致勳,“你要在家待多久,到時候我們一起回來?”

江致勳下意識去看沈青青。

對方低著頭,認真吃飯。

表情平靜無波,看起來對他的答案一點都不在乎。

憋屈的感覺又一次席捲而來,江致勳含糊不清地說:“看情況。”

如果沈青青和他吵架,他肯定早早回來。

反之,就在家多待幾天,能踩著點趕回來就行。

三年沒有回家,這次要是不多留幾天,別說沈青青給他擺臉色,家裡的長輩也要念叨個不停。

江致勳瞥了眼沈青青。

話裡有話,“要是家裡太壓抑,過了大年三十我就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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