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三年不回家?七零嬌嬌要離婚

第92章 賠償

“剛才的事,動手的又不是我們,你可不能胡亂訛人。”李建國一肚子氣,“好心?把談過物件的破鞋介紹給我,這就是你們的好心?”

如果是平時,聽到別人這麼罵時雨,時母會很高興。

可現在被李建國凶神惡煞地盯著,只覺得頭皮發麻。

“冤有頭債有主,誰打你,你找誰討公道去。”

李建國的臉色更加難看。

作為被打的人,自己是不是那人的對手,他心裡清楚。

真要去討公道,極有可能會被人再打一頓。

雖然心裡很窩火,但他知道該找誰,才能讓自己出氣。

“給我十塊錢賠償,不然這事沒完,我要回去說給我媽,你們一家子的名聲還想不想要了?”

時家哪還有什麼名聲,這威脅不到時父時母。

“相親是喜事,你怎麼還訛上人了,難怪之前相親那麼多次,都沒人看上你。”

別人都不願意和李建國相親,時母也是聽說這人不行,才打算把時雨塞給他。

就算時雨不願意,她也有的是辦法,把他們兩人湊到一起。

沒想到李建國眼皮子這麼淺,居然就這麼和他們翻臉了。

“你們給不給錢,不然我就去街道辦事處替你們宣傳,你們帶了酒,想把時雨灌醉,壞了我和她的名聲!”

時父把酒瓶子往身後一藏。

氣急敗壞地說:“都說了補吃年夜飯,喝點酒怎麼了,你以為你是什麼香餑餑,值得老子費這麼大的勁,把閨女嫁給你?”

“要不是你哥突然病死,工作名額能落在你頭上?我勸你好好做人,不要學潑皮無賴那一套,小心工作讓你作沒了。”

和時母的想法不同,時父是想趁時雨喝醉酒,把她家裡值錢的東西都搜刮了。

要是能找到她的存摺更好!有相親這件事做掩護,時父還以為,看在外人的面子上,時雨應該會請他們進去坐坐。

沒想到那死丫頭無法無天,一見面就罵人,還跟野小子跑了。

好不容易把閨女養大,一點好處也沒撈到。

真是白養了!李建國打不過陳紹傑,但對付時父綽綽有餘。

活動手腕,發出咔嚓的聲音。

“你剛才說什麼,你再說一遍。”

時父心裡犯怵,轉身就要走人,結果被李建國拉住了衣領。

這才短短几分鐘,就被羞辱了這麼多次,李建國心裡的火越燒越旺。

要不是想著讓時家人賠償他的損失,他絕對要給他們點顏色看看。

“你賠不賠錢?”

“有話好好說。”

“我數到三。”

時母想要說好話,卻被李建國威脅,“聽說你之前把孃家侄子帶回家,打的是什麼主意,你自己心裡清楚,信不信我去舉報你們?”

時母氣得頭疼。

就是聽說李家人是潑皮無賴,她才想用相親來噁心時雨。

要是成功把人嫁進李家,時雨這輩子就完蛋了。

沒想到事情沒辦成,他們反而被訛上了,看樣子這人不達目的不會罷休。

家裡的兒子閨女都有正式工作,時母怕這人胡說八道,影響了自己孩子的前途。

沒好氣地扔給他一張大團結。

“我真是看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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