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山後,回到家裡,都是年二十九的晚上,十點多的時候了。
楊塵把野狼肉骨頭都放在小院裡的雪地上。
另外把以前的鹹肉骨頭也拿出來兩桶。
而新打的野豬就讓楊塵處理了一下,全部臘成臘肉,放在燻烤房裡燻著。
這一稱才發現,這野豬真是肥,竟然有一百六十六斤呢。
除去豬下水,也有一百三十斤的淨重。
楊塵比較喜歡吃野豬肉,所以,野豬就全部留著自己家裡吃。
而前面獵的野狼的肉骨頭,加上兩桶的鹽肉骨頭,加上新獵的一頭野狼,全部提到場子裡,交給了劉有權。
劉有權一大早就在場子裡等著了。
他吸了一口旱菸,吐了一下煙說:“楊塵真是可以!這些肉足夠大夥吃一頓好的了!”
而且鄉親們也來了,幾乎全村的每家每戶都在昨天年二十九之前就把五捆的柴禾送到田雨珊的手裡了。
田雨珊直接記錄了每家每戶的名冊。
現在劉有權的手裡都拿著名冊,“是給每戶人家分肉骨頭?還是大家一起煮來吃?”
楊塵笑的說:“要是想熱鬧就一起吃!”
村裡的孩子們也起鬨的說:“一起吃!一起吃!”
那些鄉親們都個個瘦得皮包骨,沒有幾個有肉的人。
都是很骨感的人。
個個骨瘦如柴的。
倒是顯得田雨珊稍稍有一點的豐滿了。
雖然田雨珊也不到九十斤,但是好歹是吃的好一點的女人,倒是比村裡的一些農婦人顯得是鳳凰入雞窩了!
因為村裡的婦人們,都是個個不到八十斤的,瘦,還黑踿踿的。
隨後,大家都去家裡把自己那破口的盆,缺口的碗,還有那捨不得吃的蘿蔔,土豆,大白菜,都抱了來。
有幾個婆姨的廚藝好一點的,都主動的承擔的做大鍋肉的廚子了。
劉有權就是找了幾個人負責一會給大家分肉的。
都說了,砍的肉骨頭大小合適。
而且燉的時候不會一直攪拌,番動。
就是怕有一些人吃肉,有一些人全是骨頭。
所以一會分肉骨頭的時候,都不許搶,非得一個一個的盛,而且就像是小妞妞這樣的剛長牙的小娃兒,也是一樣的肉骨頭份量!
別把娃兒不當個人!
劉有權這些話,都是楊塵要求的,他一直記在心裡。
主要就是怕有一些村裡的孩子們,分到肉骨頭,也讓大人搶吃了去。
大鍋的肉骨頭,就是希望能讓所有的孩子們吃個飽!
在這饑荒的年代裡,在他們以後最難的時候,可以想到,楊塵哥給他們吃過肉!
讓他們一直記得,想吃肉了,打柴給楊塵哥哥換。
哪怕只換到一塊肉骨頭,那也是肉,是村裡的孩子們力所能及的工作,付出,總有回報的!
劉有權一邊的說,一邊的眼裡紅了紅。
他現在知道為什麼,楊塵夜裡找他說這些話了。
那是楊塵給村裡的孩子們一個希望,一個可以吃到肉的希望。
楓由屯有一個山邊可以砍柴的,那裡日夜都有人守著。
那一片就是楓由屯最安全的地方,也是可以讓婦人們婆子們,及半大的孩子去砍柴的地方。
劉有權指了指那片山。
“以後想吃肉了,可以砍柴,我楊塵可以按市價給你們換肉骨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