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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都打算快走了,為這個女朋友,又多留了好幾天。
哎呦喂,蝕骨銷魂。
許卿甚至帶著林見鹿去了一趟她自己買的房子——她88年進北電,90年拍《邊走邊唱》就算是正式出道了,後來一度被公派去新加坡交流,拍了好幾部新加坡的電視劇,國內也有《皇城根兒》、《東邊日出西邊雨》等代表作,去年還剛跟姜紋、葛尤合作了電影《秦頌》,就周曉文導演,前段日子找竇維給修配樂那部,可以說,錢雖然掙不了多少,但在當下的國內,依然是有錢人。
她透露來著,拍戲不賺錢的,拍封面賺錢。
就那些小雜誌,你別看不起眼,到處報刊亭也好、地面攤子也罷,都到處擺著賣那種,人家一期動輒幾十萬份、上百萬份的發行量呢,好賣得很——許晴的行情價,去給他們拍一組照片,允許用兩張、分兩次登封面,二十萬!
她在業內,也算當紅花旦了,又那麼漂亮,拍一部電視劇,之前一集才1500塊,最近找她的本子漲價了,也就2500塊,一部劇拍下來,十萬塊都不到。
拍周曉文那部《秦頌》,前後四個月,才十萬塊!
而且,到現在還有兩萬塊沒給結清呢!
對比拍一組照片那二十萬……顯然,誰的貨好賣,誰捨得砸錢!
電影票賣不出去,但電影明星那張臉卻依然值錢的很!
當然,她這些年賺的那點錢,在林見鹿這裡,顯然就不夠看了,她那房子林見鹿也完全不稀罕,“留著吧,也不用租出去讓人家嚯嚯,空著吧!這段時間我出去給你掙錢去,你在東城西城這一片轉轉,選個好房子,不嫌貴!揀那頂好的別墅,選好了,我回來了給你掏錢!”
姑娘一點都不矯情,脆生生的就答應了。
不過臨走之前,居然還有一場意料之外的酒局——劉煥忽然打電話來,倒也不墨跡,直接說:“我有個朋友,當初我給電視劇唱主題曲認識的,一位作家,叫海鹽,他那部電視劇你小時候肯定也看過,《便衣警察》!對!那天偶然說起來,人家託了託我,想讓我給介紹,認識一下。”
林見鹿有點詫異——《便衣警察》,原主肯定看過,但時日久長,林見鹿現在是肯定沒印象了,只不過海鹽這個名字,他倒是能想起來。
印象中後來出過不少陳芝麻爛穀子的破事兒,好像還跟取向有關。
當然,作家,後來應該是有過不少改編電視劇的作品,印象中娘娘還是被他不知道哪部電視劇給捧紅的——無所謂了,大概能猜到對方的意圖,但今日不同往日,林見鹿不知不覺間發現,自己正在跟國內的影視圈越走越近乎,甚至勉強算是半個圈內人了,那就見見無妨。
於是臨走前,約了頓中午飯。
來的不止劉煥和海鹽,還有一位後世的熟臉,馬偉都。
聊起來才知道,他們94年就合作了,當時玩了家海馬影視創作室,當然,後來很快就散攤子了,馬偉都很客氣,“聽劉煥說,您也好玩鳥,最愛淘換籠子,改天有機會了咱約,我這兒送您一套籠子!您別嫌棄!”
哎呦呵,我愛玩鳥這事兒,居然給傳那麼遠了。
不過來者不拒,先道謝,然後解釋,是自己老爸喜歡——之前郭葆昌那老頭兒就非要送一對籠子,拎回去之後,哎呦喂,老爸那個喜歡呀!
傳聞有誤,但不耽誤人家馬偉都也示了好,於是和氣融融,吃吃喝喝。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海鹽主動說了他的意圖。
他跟馬偉都兩個人,想聯合做一家專業的影視公司,目前也有人在接觸,是一家廣告公司,叫海潤廣告,之前一起合作了一部十集的電視劇,叫《警察本色》,市場反響還行,所以決定認真做起來。但是呢……
嗯,林見鹿那個靈透勁兒,大概意思很快就聽明白了。
海潤廣告的老闆叫劉彥明,他也看好電視劇行業的未來發展,很看好海鹽的作品改編這個方向,海鹽也有意繼續合作,但是呢,對方出資,比較強勢,之前有了《警察本色》的合作作為考察,他知道,跟對方合作,他大約不會有多大的話語權,所以,就有意引入別家,或直接跟別家合作,但要答應給他一定的主控權,又或乾脆三家一起合作,他想憑藉原著、改編編劇等身份,多拿些話語權。
至於馬偉都,是他拉進來的,打算一起搞,大概意思,應該是想要增加編劇輸出一方的份量。
說起這個,林見鹿倒是有點拿不準了——他本人性情如此,不樂意做與人衝突的事情,又有海量的音樂資源在手裡,不擔心沒錢賺,投影視雖然現在算入圈了,但充其量也就是個玩兒,就更不願意在影視圈子戳出什麼爛糟事兒來。
不過沒關係,他人脈還是有的。
當著對方三個人,他就直接打電話,先問關係最近的張子恩,就大概瞭解了一些,這位劉彥明之前在首都電視臺做過文藝部的一個什麼節目的製片主任,後來自己出去單幹廣告公司,掙了點錢,之前經由張合平介紹,投資過《宰相劉羅鍋》,所以,就這個小圈子而言,倒是很容易牽上線。
但是,踉蹌起步的一個外圍投資人而已,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人物。
又打電話給老顧的御用交際花,老顧嫂子蔣文麗,對方說話更直接,“是有這麼個公司,做廣告的,賺了點錢就開始拍劇,我記得好像是投過一部警察題材的電視劇,但是我不太熟,他……算圈外人吧?您還用在意這種人?您都指著陳大導演的鼻子罵了,他都愣是沒敢回嘴!現在全首都誰不知道您的威名啊!別說這種不入流的,就再大的牌,也不敢惹您吶!”
林見鹿哈哈大笑,掛了電話,直接就問,需要多少錢?
那兩位大喜過望,當場表示,接下來想籌備一部劇,就是拿海鹽自己94年出版的一部小說來改編,叫《一場風花雪月的事》,計劃拍二十集,都市劇,花不了多少錢,估計兩百萬出頭,就足夠了!
唯一的問題,他們兩位想跟林見鹿合資,大家一塊兒組一家公司,來共同籌備和操盤這部劇,如果這部做成了,那就接著這個殼子再繼續合作。
具體來說,海鹽想以《一場風花雪月的事》的改編權和劇本入股,要求作價20萬,另外他還準備自己再掏20萬的腰包,馬偉都則打算出十萬塊,也進來跟著玩玩,幫忙籌備是一個,他是編輯出身,首都市面上也熟,比較擅長跟人打交道,海鹽希望他能進來參與制片和籌備。
也就是說,這家公司以總盤子250萬出手,去做《一場風花雪月的事》。
只稍一猶豫,林見鹿就答應下來了。
200萬而已,雖然對這位的劇沒多少印象,就算看過肯定也忘乾淨了,但這位後來蠻成功這一點,是可以確定的——那就合作唄!
他能跟張國利合作,能跟北影廠、市文化局合作,當然就能跟海鹽合作。
於是,一拍即合。
甚至就在當場,林見鹿連需要選個人幫自己盯著這件事,都考慮好了——就許卿唄,好歹入行五六年了,電影電視劇都拍過,她人又聰明,圈子裡的這點事情,瞞不住她,或許之前也不怎麼在意,可一旦有一份事業可以做,應該就是另外一碼事了——你瞧,我可不止是給你套房子當情人養著你!我可是直接給你一份事業,讓你這個女朋友替我出來頂大梁的!
多重視你啊!
而且……演員嘛,大部分有點想法、野心和抱負的,入行個幾年到十年,就都會想要做導演,試試自己拍戲了,而即便是藝術野心沒那麼大的,對於出任製片人,操控一個劇組,也都癮頭兒不小!
讓她試試唄,反正都是生手,賠賺無所謂,練練!
合作達成,碰杯不斷!
林見鹿順路就邀請,“煥哥,我明年大概要搞巡迴演唱會,全亞洲要三五十場那種,需要超多的客串嘉賓,到時候給你信兒,得來啊!”
劉煥哈哈大笑,“你一句話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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