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娛的盛宴

第144章 投奔之心

開啟門進去看,內部裝修還不錯,是上東區的老錢風格——只是比起林見鹿自己在灣灣的那套大別墅的舒適度,當然還是差了好多個層級的。

一問,市價大概七八百萬米刀的樣子。

嗯,紐約上東區的別墅,哪怕只是聯排別墅,放眼全球,也肯定是居住裡比較頂層的了,但其實現在看,也沒特麼多貴。

只是上輩子對阿美利加的房地產瞭解有限,也不知道二三十年後什麼價。

想想還是算了,短期過來工作,趙明信給安排這樣的房子,住幾個月也就行了,真要比起居住舒適度,還是國內的大獨棟、四合院舒服。

但是一下子有隱蔽的私人空間了,林見鹿的心就又一下子冒起來了。

這次過來,肯定還是做不到一口氣把十二首歌都錄完,沒有那麼整的時間,比如這次過來,也就能待一週,錄個兩三首歌了不起了,然後就要回首都,因為紫禁城影業要正式成立了,迭加央視春晚要第一次彩排,那當然是肯定要回去一趟的,然後還不能直接回來,要去港港一趟,待好幾天。

葛福紅那邊一口氣談妥了八個代言,過去光是籤合同、拍廣告,就要好多天,如果再跟那邊的朋友盤桓一番,再陪陪女人,就得奔十天以上去了。

所以,大概要一月初才能再回來,再待大概十天到半個月,錄個兩三首到三四首的歌,然後再回首都,參加第二輪春晚彩排。

時間碎到不要不要的。

越紅,時間上越是很難真正自主。

但是……七八天也是時間呀!不捨得浪費呀!

稍微一想,他就還是給俞飛泓打了個電話過去,那邊一聽,很開心,當即表示馬上就訂票飛過來——對於林見鹿給她打電話,讓她過來紐約陪著錄音,感覺上她甚至不止是開心的問題,是很驕傲。

當天晚上,首都時間的不到中午,她就已經上了飛機了。

投奔之心十萬火急。

第二天上午,安排了林希蕾帶車子過去機場接她,林見鹿卻還是跟趙明信、張愛嘉一起,去了哥倫比亞的錄音棚。

又見到了很多老朋友。

當天就為接下來的錄音工作開始籌備。

一個電話,之前在《baby》錄音時,為林見鹿提供了伴唱音軌的科里斯·馬丁斯很快就趕了過來,大家嘻嘻哈哈著碰拳、握手、擁抱。

這廝黑人,是個小歌手,擅長饒舌、靈魂樂和rb,之前在哥倫比亞旗下的一家小廠牌發過兩張專輯,但銷量一般,賺過一點錢,但是早就財政崩盤了,目前以夜場駐唱,和全美到處跑酒吧、跑音樂節過日子,該說不說,唱功倒是不錯。

要不然趙明信也不會選中了他。

老美這邊的規矩,但凡稍有地位的音樂人,參與進作品的創作中來,除非他自己放棄,要拿一筆快錢,否則就都是要給版稅分成的,之前他在《baby》奉獻了一點和聲,算是伴唱,就拿了那首歌的0.1%的版稅。

對於他這樣一個落魄的小歌手來說,本來大多更喜歡直接拿一筆錢,因為版權啊、表演權啊這些,壓根兒也不可能給他,但他和他的經紀人很看好《baby》這首歌,就堅持要拿版稅,林見鹿無所謂,反正不是他出錢,趙明信也同意了。

合作過程中,這哥們還不錯,事兒少,幹活兒賣力氣,嗓子也好。

而且之前的合作結束,這哥們兒還一再的表示,特別看好林見鹿的音樂才華,想要跟著混——據說黑人有這個習俗,特別喜歡跟個老大混。

但林見鹿沒有在阿美利加收小弟的打算,目前大家就是純粹合作。

接下來還要用他來做和聲、伴唱,但也依然還是純粹合作——該給的版稅肯定會給,但別管他參與幅度有多深,表演權之類的,都是想也別想。

什麼叫表演權?

就是說這首歌發行上市了,我要出去接商演,只要唱這首歌,就得有他一份錢,他去了,按約定比例拿他的那一份錢,不去,你要找人頂他的位置,或者乾脆他的聲音那部分,你直接放伴奏,他也依然要拿他的那一份錢。

你不給,他就可以告你,一告一個準。

極端些的,他不同意出場你要是敢接商演,他就可以直接告你了!

老美這邊因為在創作、錄音、表演等方面的合作,產生的糾紛,每年都是一大把一大把的起訴官司——大家都煩!

所以時至今日,漸漸就形成了新的市場規則,具體來說就是越分越細。

版權是版權,按照最早的詞、曲、編曲創作,到後期錄音、演唱的創作,視乎參與程度,多人合作的話,從一開始就詳細規定好誰佔多少份額。

署名權是署名權,有新人貢獻了幾句唱,寧可不要版稅,也要拿署名權。

表演權是表演權,除非合作方地位足夠高、或者說足夠的不可或缺,否則的話,主創是絕對不會給你表演權了——即便是足夠大牌的合作者,大家也要提前籤諒解書,規定他不在場你也可以唱你那部分,可以獨自去接商演賺錢。而反過來,你不出場,他不可以獨自在商業演出中唱這首作品。

諸如此類。

總之,遠不如華語歌壇的處理邏輯那麼簡單直接。

正向的去看,這種配合機制,保護了各方的合法權益,甚而促進了整個音樂行業的發展,反向的去看,扯皮的官司一樁又一樁,很多作品到最後變成了你也不能唱、我也不能唱,反正撕破臉了,誰都別想掙這個錢。

所以之前拿到最初那三首歌之後,張愛嘉和葛福紅直接飛到這邊來,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這邊找了專業的版權律師,錢花出去了,提前就把坑給探明白了。

整張專輯,主創只能有一個,那就是林見鹿。

署名權一概不給,表演權誰都別想。

倒是版稅,反正只要不影響林見鹿的收入,趙明信的新力哥倫比亞那邊愛給多少給多少——所以才只能挑科里斯·馬丁斯這麼一個落魄的十八線小歌手。

說說聊聊,很快就重新熱絡起來。

幹活兒唄,接下來的十二首歌的錄音,還有大量的和音和伴唱,是需要這麼一個黑人嗓音參與進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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