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們都回去換出門的衣服去了。
林見鹿手裡還拎著袋子,繼續掏錢,百元面值的港幣,又是兩沓,遞給葛福紅那邊負責護送這一路商演的一位保鏢,塞進手裡,又掏兩沓,塞進另外一個手裡,“紅包啦!辛苦兩位這麼多天,拿去飲茶!”
剩下的也不掏了,連袋子一起塞進林希蕾手裡,“呶!你的!辛苦啦!”
錢是林希蕾負責去取的,簡單一算就知道,裡面還剩下四沓。
葛福紅抿嘴。
這人呢……就這樣。
走到哪裡都隨手撒錢的——然而這時候,即便是葛福紅,也不得不承認,他這麼辦的確很漂亮。
兩位保鏢都是一臉感激,林希蕾也明顯很開心。
保鏢收入不低,又是出國的差事,一路舟車勞頓的,這小一個月跟著跑下來,他們都要收入五六萬港幣的,但是誰又嫌錢多呢?
兩萬不多,足以讓他們記一段時間的好了。
更不要提林希蕾……她其實窮得很,跟在林見鹿身邊做助理,也有半年了,無非就是拿工資嘛,她之前拍的那部劇播了,效果一般,她本人也談不上出彩。真要出去繼續找活兒,還是能找到的,小配角嘛,也有錢可賺,但無論葛福紅的屬意,還是她自己的考慮,都更願意繼續留在林見鹿身邊默默無聞著。
嗯,四萬塊,算是林希蕾從林見鹿這裡賺到的第三筆紅包了。
之前每次出去商演,回來之後,林見鹿也是一定會小有表示的——就這,已經比她的工資還高了,也勝過辛辛苦苦拍幾部戲的小配角。
然而……別看他出手大方,其實張愛嘉是去過內地的,她回來講,林見鹿個人生活極其簡樸,即便是在內地,也依然極其簡樸。
他本人早就已經不缺錢,目前在催的唱片版稅結算快要落地,結算完他就更不缺錢,然而,他無論在港港,還是在灣灣,都毫無奢侈跡象。
發了財了,不買豪宅,不買豪車,不買遊艇。
據說在首都那邊,他也是租房子在住,小小几十平方的二室一廳而已,日常出行,連開車都少,竟是更喜歡騎腳踏車,即便邀朋友聚會小酌,也選在路邊攤,雖然據說他很喜歡請客,在首都那邊朋友無數,但是……毫無富奢氣息。
甚至在平常,他都是自己去逛菜市場買菜,自己做飯,連個保姆都不請。
叫人……看不懂。
“阿鹿,那咱們也結算一下?”
“好啊!”
保鏢和林希蕾都出去了,等著女孩兒們換好了衣服一起出去逛街購物,奢華的大套房裡,只剩下林見鹿和葛福紅、梁泳琪,於是公事公辦,葛福紅掏出了這一路行來的各種單據、票據,上面附著一份清單。
外出商演,談好的價格基本都是稅後,且演出商要承擔機票、住宿等開支,可即便如此,也仍有開支的,人家至少就不管飯,另外時間支不開了,機票改簽一下,等等吧,這些開支,都是要林見鹿負責買單的。
然而,小錢啦!
此行近月,多少場演出也懶得算了,總之就是,東南亞加日韓,一共演出收入是差一點不到560萬米刀的樣子,扣掉要分給葛福紅的10%,再扣掉賬單上各種雜七雜八的開支,剩下差不多正好500萬刀。
灣灣收入4800萬臺幣,那一筆提成是張愛嘉的,林見鹿落袋4320萬臺幣。
最後是港港,450萬港幣嘛,分給葛福紅45萬港幣,再給姑娘們買出回首都的機票,剛才還散出去30萬,還剩下大概370萬不到。
回去還要再給姑娘們發出高達110萬的演出費。
總之,此行近月,收穫不小——實際收入總計接近700萬刀的樣子
這就是要賺國外錢的道理了,如果是在國內跑,現在一萬到五萬是商演一場的正常價格區間,林見鹿再紅,無非十萬塊一場而已,你跑一個月,頂天了馬不停蹄的接一百場,也無非千萬軟妹幣。
當然,大概再過個十年,應該就是國內更香了。
如果是再過20年、30年,呵呵,一個大網紅出場五萬十萬都是正常價,當紅的歌手,出場費普遍百萬以上,如鄧紫琪、張碧辰、張靚英、張紹涵,出場費已經在兩三百萬了——到那個時候,國外就徹底不夠看了!
…………
簡單掃了一遍賬單,林見鹿就痛快地簽上了字。
錢都是經紀人負責收,他這邊簽完字,那邊核算完賬目,想必一兩天內,錢就會打進賬戶了——你瞧,又多一大筆錢。
葛福紅也很開心,這一趟跟著跑,累固然累,但她卻也是60萬米刀入賬的——除了林見鹿飛快地刷代言合同那兩次之外,這也是她職業生涯裡賺錢最快的一次了——於是她親自動手,翻了翻套房裡的酒櫃,無甚好酒,卻也還是翻出一瓶人頭馬來,開啟,倒了三個杯底。
“來,祝賀你這一次商演大獲成功,為明年的巡迴演唱會開了個好頭!”
“好,幹!”
酒到杯乾,放下杯子,葛福紅就閃人了。
門剛關上,梁泳琪已經又一次迫不及待地撲進林見鹿懷裡,“阿鹿……”
林見鹿笑著在她屁股上揉了一把,“教你一個事兒!”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