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錦月舉起來一笑,“我買的,我們今晚炒來吃?還是燉著吃?”
“隨你。”宋華章淡淡道。
簡單,可是卻並不顯得冷漠,算是心平氣和的口吻。
羅錦月一喜,樂呵呵道,“不如就一半炒,一半燉,怎麼樣?”
“嗯。”
“那你繼續看火,我去剁雞?你順便把鍋洗一下。”
“可以。”
句句有回應!
雖然回應都很簡單,可是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
所以,宋華章這是接納她了嗎?起碼也是試著接納她吧?
羅錦月拎著雞,心花怒放,忽然感覺口袋裡有一根硬硬的東西。
想到是什麼,她眉開眼笑,乾脆把鋼筆掏了出來,往宋華章面前一遞,“送給你,這是我今天買的。”
宋華章一怔,看著那支筆殼漆黑堅硬的鋼筆,修長的形狀很斯文好看,肯定也很貴,他不曾擁有過一支。
當然,他夢想過擁有一支。
只是最終都被窘迫的經濟現實打敗。
它在羅錦月粗糙寬厚的手掌裡,有點不匹配。
和羅錦月這個人放在一起,也有種突兀的感覺。
因為羅錦月粗俗,沒文化,腦子裡應該只有吃喝穿才對。就算想討好他,應該也想不到買鋼筆,這種文化人、有高雅追求的人才會想到的昂貴物品。
鋼筆,在宋華章這裡,和一套新衣服的分量是不同的。
是誰點撥了她嗎?
宋華章喉結滾了滾,垂下眼簾,“怎麼忽然買這個。”
羅錦月不知道對方千迴百轉的心思,呲牙,“上次送你新衣服,你讓給三胞胎了,相當於我沒送,所以就想著再買一樣東西補上,而且是一樣你不能轉送給三胞胎、專屬於你的東西。”
“你不是愛看書嗎?那肯定也愛寫字,我上次注意到你看書的時候想寫標註,但是沒找到筆,所以就想到了買筆。”
“而你的字好看,手指也好看,跟鋼筆很搭,鋼筆寫字也是最好看的。”
羅錦月把鋼筆輕輕插在宋華章胸前的口袋上,“這次別送給三胞胎了,這是你的生日禮物,你已經給了他們很多,他們有自己的生日禮物。”
“之前,辛苦你了,對不起。以後,我會負擔起屬於母親的責任,你可以輕鬆一點,嘗試作回自己。”
“宋華章,我很希望你能做回自己,滿身光芒的耀眼的自己。”
……
“華章,你發什麼愣呢?火快要燒出來了。”梁豔走進廚房,出聲提醒。
“沒什麼。”宋華章回神,定了定心緒,彎腰把快要熄滅的柴火推進去,有條不紊的新增新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