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跟我家去吧。”
他和娘已經核算過“成本”了,一斤糯米加四斤半大麥大約出一斤二兩麥芽糖,家裡還是用收的豆子和村裡人換的原料,摺合成銀錢也就是100文左右一斤麥芽糖,分成20份賣,可以換1斤新鮮的蒲公英或8兩雙花,曬乾後至少值16文,那就是將近2倍的利潤,他為什麼不收?
二牛上前道:“那我能不能換你們家那個有薄荷味的麥芽糖?”
“不行,”東寶果斷回絕道,“要換薄荷味的,至少要抓過一隻蟾蜍才能換,而且要兩斤蒲公英才能換一份。”
因著天熱,娘託祥子叔去縣裡買了些薄荷,給他們煮薄荷綠豆湯,順便做了薄荷味的麥芽糖,吃在嘴裡清清涼涼的。
東寶頭一回覺得,南寶說得沒錯——娘做的東西是世界上最好的吃。
原本他用麥芽糖換草藥村裡響應的小孩不算特別多,雖然大家都喜歡吃糖,但家裡日子充實些的,爺奶總會給做些小零食的,麥芽糖誰都吃過,不稀奇。
可自從娘做出了薄荷味的,用孃的話說,那就是“引爆”全村,受到了全村甚至臨村小孩兒的追捧。
為了鼓勵大傢伙抓蟾蜍,他便說只有抓到蟾蜍,才有資格換薄荷糖。
娘現在將蟾蜍養在罈子裡,喂他們些大蒜讓他們分泌黏液,然後將黏液刮下來曬乾。
兩隻蟾蜍一年只能刮三四次,才能得一粒芝麻大小的蟾酥,但娘說蟾酥的價格比黃金還貴,換言之,這一粒芝麻大小的蟾酥至少值500文銀錢,那不就是半兩銀子。
東寶滿眼銅錢地算著賬,覺得生活充滿了希望、前途一派光明。
等他有了錢,他要帶娘和妹妹去縣城,給貝兒買漂亮的頭繩,去布莊給娘買成衣。
要縣裡的裁縫做的那種大袖子的襦裙,不是大牛娘做的褐衣短打。
還要去吃上次沒捨得吃的麵館去下館子。
不對,他怎麼也開始想著吃了。
不行不行,他不能像娘一樣,隔三岔五就想變著法地做好吃的。
有錢他要存起來,不能吃吃吃。
村裡的孩子們為了換糖吃,自發形成了保密聯盟,大人們都還不知道這事。
本來他們上山挖野菜都是順手的事,家裡大一點的孩子也會關照弟弟妹妹,回去不要告訴爹孃。
糖的誘惑太大了,當然也有幾個要和他換鳥蛋的,他也給換了。
好傢伙,那都是當場生吃,生怕被爹孃發現拿去炒了。
東寶回到家裡,正要去給二牛拿麥芽糖,發現院子裡圍著好幾個大娘。
平時這個點娘應該關著門在家裡看書,怎麼今日院子裡人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