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破大案,問鼎警界巔峰!

第64章 塵埃中的光

“喬老!這……這太貴重了!我……我……”他激動得有些語無倫次,眼眶瞬間發熱,一股熱流不受控制地湧了上來。

他用力眨了眨眼,才勉強壓下那股酸澀。

喬寶生拍了拍他的肩膀,目光慈和而充滿期許:“知識這東西,藏著掖著沒用,能傳給看得懂、用得上的人,才叫價值。好好幹,小子。命,可比這些紙片子重要多了。記住了?”

“是!喬老!我一定謹記您的教誨!請喬老放心!”林涵宇的聲音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哽咽,雙手緊緊抱住了那個皮包。

喬寶生帶著欣慰的笑容,在眾人的目送下離開了錦忠市刑偵支隊。

兩天之前,艾副廳長也已返回省廳。

在兩位專家的強力指導和協調下,錦忠市這一系列錯綜複雜的大案,終於完成了刑偵階段的主要工作。

涉案人員該移交的移交,該轉辦的轉辦,卷宗漸漸歸於平靜。

然而,案件的收尾過程,卻充滿了命運的諷刺:

馮翠的“堅守”之謎:她之所以在風聲鶴唳時不離境返回滇省,並非忠誠,而是源於“TANA”組織的內部猜忌與懲罰。

鄰省“星耀工作室”因鄭毅三人誘拐綁架案(及後續“薇薇”的貪心操作)被及時制止搗毀後,組織高層認定馮翠和“薇薇”暴露風險極大,可能牽連整條隱秘線路,嚴令她們不得離境,就地蟄伏。

“薇薇”的落網:這位神秘的執行者,最終栽在了房東的警惕心上。

她在滇省某地長期租住民居卻深居簡出,異常的行為模式引起了房東懷疑,報警後經民警盤查露出馬腳。

她的落網,直接撕開了隱藏在錦忠市和滇省數家醫療機構裡的器官摘除黑幕,一批披著白大褂的惡魔被揪出,等待法律的嚴懲。

遺憾的是,關於幕後主使“TANA”,線索依舊渺茫,僅知其可能是有國內身份背景的外籍男性。

苯二氮卓的源頭與大火:康泰康復中心那場“意外”大火的真相終於浮出水面。

趙長生不只是洗錢中間人,更是這場火災的直接推手之一!

他受馮翠指使,假扮患者潛入康泰中心,目的是摸清藥品存放和管理漏洞。

在確認無法透過正常醫療手段獲取足量藥物後,便將情報傳回。

隨後,一場精心策劃的“意外”大火,徹底抹去了所有藥品和關鍵記錄,還趁亂在藥房中偷走了藥品。

其根本的原因更是令人可悲。

朱玉為他鋪路的事,他最開始還是猜測,但終究不是一次兩次,讓他有所察覺。

原本以為從糧食局辭職下海,靠自己的能力完全有可能獨當一面成為人中龍鳳,但現實給了他一記狠狠的耳光。

這也是為什麼在別人眼中,他野心不大,對糧油生意奢望不大。

實際上已經在馮翠的影響下,參與了更多,趙長生在這條不歸路上,越陷越深。

國際洗錢案:因其涉及地域廣、層級深、金額巨大,已由公安部直接牽頭督辦,錦忠經偵將掌握的材料悉數移交。

段思平的悲劇:經核實,那個被馮翠冒用了十幾年身份的福利院女孩段思平,離開福利院後不久即被犯罪組織誘拐,因器官被過度摘取而悲慘死亡。

由於她生前幾乎與外界接觸太少,其失蹤和身份被頂替之事,長久以來無人過問和知曉。

導致犯罪集團讓馮翠頂替段思平的名字生活,竟然無人察覺,也暴露出了一些戶籍管理和人口管理上的遺漏之處。

那個為偏執的藥劑師何曉梅,因童年陰影和扭曲報恩心理對趙鑫投毒,案情相對清晰。

在得知馮翠冒用了一個孤兒身份,而孤兒早已經死去,終於承認,苯二氮卓藥物正是馮翠提供給她的,也推翻了馮翠之前交代說讓何曉梅只是困住趙鑫,“不想置趙鑫於死地”的謊言。

最終何曉梅因投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不過,她就算身陷囹圄時,永遠也想不到,自己在救護車上李大坤那深情的一瞥,竟是撬動整個龐大罪案的第一塊多米諾骨牌。

趙長生的末路:數罪併罰——洗錢罪(介紹客戶)、放火罪(康泰中心案)、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行賄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所有違法所得被追繳,並處罰金。

他的好人設徹底崩塌,讓兒子趙鑫對他不只是失望,還多了怨恨。

這一切塵埃落定後,讓林涵宇感到社會的微光閃耀:

趙鑫在街道社群的持續幫扶下,艱難地走出了被欺騙和毒害的陰影。

他依然經營著“隆鑫副食店”,只是變得更加沉默寡言,對外界充滿了疏離感。

出人意料的,趙明慧又回到了店裡幫忙。

這個曾經被趙長生當作“備選”又匆匆結婚的女人,在趙長生出事後,反而與趙鑫相依為命,情同母子。

趙鑫也沒有忘記去探望獄中服刑的母親朱玉,破碎的家庭,以另一種方式維繫著脆弱的聯絡。

李大坤及其妻子,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處理其父李明轉移的贓款),雙雙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他們年幼的孩子,被送回國內,由社會福利機構接收撫養。

而林涵宇也沒辜負領導和喬老的期望,主動的去了心理康復治療,解決他曾經自以為是的超憶功能的痕跡記憶。

轉眼時間又過去半年,林涵宇透過喬老留下的手冊和配合醫生積極的治療,HSP得到了明顯的改善。

一句話,放棄依賴,HSP對他就不會帶來多大的影響。

就像喬老曾經說過的,懂得怎麼用,才會成為他工作當中的助力。

馮翠所涉案第一次開庭審理,她沒有為自己的罪行再翻供,合議庭經過商議,對於她洗錢罪、縱火罪......等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

馮翠並沒有上述,只是在做最後呈述的時候,希望能儘早的執行死刑。

其言再善,也難以洗刷她所犯下的罪行。

不管她最初也是因為被誘拐為了活命的“權宜之計”,可是到最後她終究是自己一步一步走向的深淵,怨不得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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