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其實很簡單,畢竟是在荒郊野嶺行軍,偶爾有人掉隊也是常有的事兒。
可問題是、他們沒辦法停下來找,也未必能找到…
因此、按照以往的慣例,這些人就會被預設為逃兵,先登記起來、等回頭再回對方的村莊秋後算賬…
而放到林政他們身上,問題就會更大,因為他們手裡這6、70人,那叫一個魚龍混雜!
有他們自帶的郎黨跟足輕,有歸降的野伏、還有被一頓飯騙過來的大垣城的郎黨足輕們;
這就意味著,這些人不但可能出現意外掉隊,更可能蓄意逃亡!
想想看,走到半路,有人藉口去拉屎、打水、砍柴,結果全都一去不回,這能行嗎?
再說了,這一路上過去,要是跑個十個八個、林政咬咬牙也就認了;可要是跑二三十個,那還打什麼仗?
所以,就算永井老爺再心善,也必須給兄弟們上上強度啊!
畢竟,兄弟們吃不飽、住不好,永井老爺可以想辦法;
可要是臨陣脫逃,那就不再是永井老爺的兄弟了,那就只能…軍法伺候!
那這軍法、又哪裡來呢?畢竟、齋藤利政可不管你這種閒事兒…
問題不大,因為你們有永井老爺!
沒有軍法、永井老爺就給你們現編一套,保準給你們安排得明明白白!
就這樣,僅僅幾個時辰時間,林政就苦心鑽研、為大家量身定做了他的第一部軍法:《長政行軍諸法度》!
《諸法度》規定:
一、軍中所有人須於寅時四刻(凌晨4點)起床梳洗做飯,卯時(5點)吃飯收拾行囊,卯時四刻(6點)行軍!
二、每日行軍不少於四個時辰,其中慢走不少於三個時辰、快走不少於一個時辰,中途可以休息,但不完成不得宿營!
三、行軍期間加發補給,以早上3合、中午4合、晚上3合為準,視情況增加肉類及蔬菜補給(其實就是蛇鼠蛙跟野菜)…
四、行進時生路不走、逢林莫入,尋水時溯流而上、背陽而尋,遇獸時需及時預警、群起而攻之!
五、嚴禁單獨行動,無論排洩、取水、伐木或是捕食,都必須兩人以上同行,且有流亡者須及時上報、隱瞞不報者全番連坐!
為了維護《諸法度》的威嚴,凡違反者,初犯處鞭刑10鞭、再犯20、三犯30,以此類推,直至鞭死為止!
瞧瞧,這就叫人性化!
老爺我怕你們蠢,就僅僅給你們定了五條法度,而且第一、二、四條是生活準則、第三條還是福利,還有比這更加人性化的軍法嗎?
哦,你可能會說,第五條有點嚴苛了,畢竟我要是肚子痛、半路想拉屎,總不能在大路邊拉吧?
誒!你還真沒說錯,不但你得在大路邊解決,還得有個人在旁邊看著你解決!
什麼,別人看著、你拉不出來?那就接著趕路,看你這樣子、分明也沒那麼急…
什麼?你覺得用鞭子也有點嚴苛?那你錯了,我規定用鞭子、那是在保護你!
要不然,你的領導可能會用拳頭、用腳、用棍子、甚至是用刀跟你說話,到那時、看你敢不敢說嚴苛?!!
規矩就此定下來,那自然就得普及下去、讓所有人都知道《諸法度》、並乖乖執行《諸法度》。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