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小云明白了陳夏的意圖之後,一瞬間頭皮發麻!
她這個混蛋老闆居然想帶這枚長釘導彈去學校參加校慶!
這TM是導彈啊!
婁小云不敢想象陳夏要是真的帶著這枚長釘導彈前往學校,會在校慶上引起多大的混亂!
真不能這麼搞啊!
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婁小云決定製止陳夏這驚世駭俗的行為:“老闆,咱們得煙花在海外做做沒什麼關係。”
“但是國內的法律恐怕不允許你這麼做吧?”
婁小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用法律來制止陳夏,畢竟陳夏哪怕不在國內生活,她妹妹陳雪還得回國上學呢。
陳夏肯定也不希望自己在國內變成通緝犯。
面對婁小云的勸阻,陳夏似乎是早有預料般微微一笑:“放輕鬆,小云,國內關於煙花的法律我都是專門學習過的。”
“炎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明確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子彈,處三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他法律條款中有關槍支的描述也都是一樣的。”
“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我不可以將這枚導彈在校慶作為禮物送給學校。”
“所以,法無禁止即可為。作為一名道德高尚的煙花藝術家,我一向遵紀守法,小云你不用太擔心。”
陳夏拍了拍婁小云的肩膀。
婁小云內心淚流滿面。
她是擔心陳夏這個軍火販子會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嗎?她是擔心學校裡的老師和孩子們啊!
這東西一旦不小心爆炸了,那別說學校了,整個XA市估計都得從城退化為鎮!
這種離譜至極的事情,居然又被陳夏鑽到了空子!
她當然明白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漏洞,因為一個普通人根本搞不到導彈這種戰略級別的武器。
而一個正常人更不可能會想著去弄一枚導彈當禮物!
刑法制定的時候,炎國也才研發出導彈沒多久,怎麼可能會想到現在一個腦洞不正常的軍火商,會那導彈當禮物參加自己母校的校慶!
真是造孽啊!
聽著陳夏如此縝密的法律科普,婁小云也知道陳夏絕不是臨時起意,他是有備而來!
自己估計是勸說不了陳夏了,只能找機會,儘快將陳夏之前的種種情報,以及現在陳夏要帶著導彈參加校慶的訊息一併彙報給組織。
讓他們早點做好準備,哪怕出現了什麼亂子,也能及時的處理好。
婁小云回過頭,看向自己面前的這枚導彈,內心忍不住輕顫。
她無法想象,等陳夏真的將這枚洲際導彈運到學校校慶上的時候,會引發出多大的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