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這樣的話,案子就複雜了。”李輝道。
“韓彬,說說你的看法。”
“我剛才看過那個攝像頭,我覺得可以將攝像頭作為排查方向。”
“怎麼個排查法?”
“既然放了攝像頭了,肯定是要看的,攝像頭裡的影片,要麼是透過複製,要麼是透過網路上傳,這樣才能到嫌疑人手中。”韓彬道。
“這個切入點不錯。”曾平點點頭,分析道:
“如果是複製,需要經常更換隨身碟,嫌疑人可能不止一次的來過受害人家裡;如果是網路上傳,攝像頭就必須連線無線網路。”
“我剛才看過,那個攝像頭應該是透過網路上傳的影片,嫌疑人用手機或電腦,都可以進行監控。”韓彬道。
“那個攝像頭藏的那麼隱秘,周圍都是牆體,太遠的網路訊號根本打不過來,也就是說嫌疑人是利用了周圍的網路。”李輝道。
韓彬拿出手機,他剛才拍了幾張攝像頭的照片,仔細觀察了一番:“342”
“什麼意思?”
“攝像頭使用的網路賬戶。”
“你們是說342嗎?”一旁的陳璐妍插話道。
“你知道,這是附近誰家的無線網路嗎?”
陳璐妍張大了嘴吧:“這是我家的呀,我連結的網路就是342。”
“都有誰知道你家的網路密碼?”李輝問道。
“就我和我男朋友。”
“網路也是你男朋友,幫忙安裝的嗎?”
“這個不是,我來的時候,房東就已經安裝好了。”陳璐妍說到這,彷彿想起了什麼:“對了,密碼也是房東設定好的,他也知道。”
“這麼看來,除了陳小姐男朋友,房東也有嫌疑。”曾平道。
“可是房東也沒有鑰匙。”田麗道。
“這就有些先入為主了,房東現在沒有鑰匙,但他以前有,陳小姐入住以前,可能已經安裝了攝像頭。”韓彬道。
“對呀。”田麗恍然大悟:“那應該用攝像頭上採集的指紋,跟房東的指紋進行比對。”
曾平走過去,檢視了一番:“陳小姐,路由器你擦過嗎?”
“路由器放在書桌上,一開窗戶就沾灰塵,這個我倒是經常擦。”
“路由器一般都是網路公司的人幫忙安裝,採集到的指紋,也未必是本人的。”韓彬道。
“你想想,家裡有沒有房東的東西,或者留下過他的指紋。”田麗道。
陳璐妍皺眉思索了片刻,搖了搖頭:“房子都租了兩個月了,租下來以後,我已經大掃除了,一時間我也想不起來。”
“你籤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有沒有按手印?”韓彬道。
“我想起來了,當時籤合同的時候,我原本是不想按的,房東提議讓雙方按指紋,他說這樣更穩妥、放心。”
“拿合同。”
片刻後,陳璐妍拿來了租賃合同,指紋上沾了印泥,都不用採集,直接比對就行了。
經過一番比對,魯文確認道:“租賃合同上的手印,跟攝像頭上採集的半截指紋完全吻合,這個人有很大的嫌疑。”
因為攝像頭上,只採集到半截指紋,魯文也無法百分之百的確定,是同一個人的指紋。
但是,這對曾平和韓彬來說已經夠了。
一個案件中,出現兩個人半截指紋相同的可能性,幾乎可以忽略不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