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案件的性質,以及證據的特殊性,搜尋的時間並不長,帶上了嫌疑人常用的電腦、手機、隨身碟,就返回了分局。
到了警局,採集了指紋和DNA,連同手機、電腦、隨身碟,一起送到了技術隊。
嫌疑人直接帶到了審訊室。
主審的是韓彬,李輝負責記錄。
“姓名,性別、年齡、籍貫……”
“陳匯傑,男、34歲……”
“你跟於和峰是怎麼認識的?”韓彬問道。
“前段時間,他來我店裡維修電腦。”
“之後,你們還有聯絡嗎?”
“沒有。”
韓彬試探道:“你在他電腦裡,有沒有發現偷拍影片?”
“我只修電腦,不會亂看客人的東西。”
“你可要想清楚再說,向警方隱瞞案情,可是要罪加一等的。”
“我說的都是真的,我從來沒看過什麼偷拍影片,更沒有勒索過別人。”
韓彬換了一個問題:“前天晚上你在哪?”
“在家。”
“誰能證明?”
陳匯傑想了想,說:“我老婆還有兒子。”
“大前天晚上?”
“也在家。”
“有沒有其他證明?”
“沒有。”
“去過安陽公寓嗎?”
“我都不知道在哪?”
……
審訊持續了一個多小時。
結束後,韓彬和李輝返回了辦公室。
曾平在觀察室,看到了審訊的情況:“這小子嘴還挺緊。”
“曾隊,我覺得陳匯傑不像在撒謊。”韓彬道。
“彬子,你別忘了冠希哥的事。”李輝擠了擠眼睛。
“給冠希哥修電腦的人,將影片賣給了娛記,但這個案子的勒索人,則是直接勒索的嫌疑人,陳匯傑怎麼知道受害人住在安陽公寓?”韓彬反問。
“會不會是於和峰不小心透露的。”田麗猜測。
“要不再次提審於和峰?”趙明道。
“砰砰。”魯文象徵性的敲了敲門,走了進來:“曾隊,電腦上的指紋和陳匯傑的指紋比對結果出來了。”
“吻合嗎?”
“完全不吻合。”
“他的電腦和手機裡,有沒有受害人的影片和照片?”韓彬問道。
“沒有。”
“會不會是已經刪除了?”曾平分析道。
“我正在試著恢復,如果有的話,我會通知你們。”魯文說完,就離開了。
二組辦公室,陷入了短暫的沉默。
過了片刻後,韓彬打破了沉默:“曾隊,現在看來,咱們很有可能抓錯人了。”
“到底會是誰?”李輝現在一點頭緒都沒有。
“我今天上午分析完照片和影片後,又從新捋了一遍案情,覺得有些地方值得推敲。”韓彬道。
“說說看。”
“嫌疑人明明發了勒索信,昨天為何沒有現身?”韓彬道。
李輝摸著下巴:“會不會是發現了咱們的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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