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上十點鐘。
琴島分局,審訊室。
崔曉芳在審訊室外,跟丈夫匆匆見了一面,連話都沒說上,就被帶進了審訊室。
韓彬負責主審,田麗在一旁記錄,審訊桌上還放著攝像機。
“姓名、性別、年齡、籍貫……”
“我叫崔曉芳,女,今年44歲……”
“崔曉芳,知道為什麼帶你來嗎?”
“不知道。”
“是不知道,還是不想說?”韓彬反問。
“這位警官,我真不知道,你們為什麼抓我?”崔曉芳咬了咬嘴唇。
韓彬從桌子上,拿起一個透明塑膠袋,裡面裝著一部蘋果手機。
“這是不是你的手機?”
“是。”
韓彬開啟手機,找到了泡泡軟體,檢視了一下聊天記錄:“小凱是誰?”
崔曉芳身子一顫,帶著一絲顫音:“我……我的一個朋友。”
“你把劉景翔的銀行卡號,給他用了?”
“是。”
“他現在在哪?”
“我不知道。”
“他真名叫什麼?”
崔曉芳搖頭:“我不知道。
“他手機號多少?”
“我真不知道,我們都是透過泡泡聯絡。”
“他長什麼樣子?”
“他二十多歲,長得挺帥的,有點像小韓民國的明星金民勇。”
“呵,這你倒是記得聽清楚。”韓彬哼了一聲:“有他的照片嗎?”
崔曉芳回憶了片刻:“好像上次影片聊天,我截過一張他的圖。”
韓彬拿出她的蘋果手機,從相簿裡翻找照片,讓她一張張的辨認,沒多久就找到了一張年輕男子光著上身的照片。
“他就是小凱?”
崔曉芳點點頭。
“除了泡泡賬號外,關於他的一切,你什麼都不知道?”韓彬反問。
“是。”
“崔曉芳,我正式通知,你涉嫌參與了一起綁架案,希望你能如實交代,配合調查。”韓彬正色道。
“綁架案?怎麼可能!”崔曉芳急了,慌忙說道:“我什麼都沒幹過,怎麼可能綁架。”
“這個銀行賬號,就是綁匪提供的,用於勒索贖金,如果無法解釋清楚,我們會將你列為嫌疑物件。”
“警察同志,你們一定要相信,我真是清白的,我只是將銀行賬戶借給小凱使用,我根本不知道所謂的綁架案。”崔曉芳喊道。
“如果你沒有參與,為什麼將自己丈夫的銀行賬戶,交給一個陌生男子使用?”
“小凱一個哥們做生意,找小凱幫忙擔保,他抹不開面子就幫忙了,結果小凱哥們做生意賠了,跑路了,小凱作為擔保人要承擔責任,銀行賬戶的錢被凍結了。”崔曉芳哽咽了一下,繼續說道:
“小凱跟人做生意,又不敢用自己的銀行賬戶,所以就請我幫忙,我一想那個卡里又沒錢,自己也不會吃虧,就把銀行卡號告訴他了。”
韓彬思索了片刻:“也就是,小凱有一筆錢,要寄存在這個銀行賬戶上。”
“是。”
“你怎麼把錢給他?”
“他說等錢匯到賬戶裡,讓我先取出來,等我們見面的時候,再給他。”
“在哪見面?”
“在酒店。”
“哪個酒店?”韓彬翻了一下泡泡,前面的聊天記錄刪了。
“我……我也不知道哪個酒店?”崔曉芳語氣生硬。
韓彬感覺對方再撒謊,拿著崔曉芳的手機,遞給一旁的田麗:“去問問劉景翔,他們家附近有沒有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