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被外來的屍體喧賓奪主,所以還得從不同的屍體上取不同的部位。
比如說,某個人因為意外,死的時候只剩下半截胸腔和一個腦袋。
那就得東邊找一條腿,西邊找另一條腿,南邊找丟掉的半截胳膊,北邊找腹部的半截身子。
然後大家縫縫補補,給死者把身體湊齊全了,然後就大功告成,開始下葬。
各位,別看這事聽著玄乎,但還真就有一些特殊的年代需要這樣做,也不管死者自己願意不願意。
畢竟死人總得為活人的利益讓步,是不是?
可若是這種拼湊起來的屍體產生了屍變,就會變成所謂的縫屍。
縫屍是特殊時代,特殊文化背景的產物,在殯葬文化之中也很少有人知道。
又因為縫屍產生屍變極其艱難,大部分都在歷史長河之中漸漸腐爛。
所以,現在已經很少有人知道縫屍,哪怕是瘋狗,也只是看出了這具殭屍像是被拼湊而成,卻不敢相信拼湊起來的屍體竟然也能屍變!
我稍稍解釋了一下縫屍的來歷,就聽的瘋狗不斷的感嘆。
他知道群英會的洪會長喜歡稀奇古怪的殭屍,如果找到一具特殊時代,特殊文化背景下的縫屍,必定會奇貨可居,收藏起來或者倒賣掉賺大錢。
但現在殭屍跑了,他豈能善罷甘休?
瘋狗滿是幸災樂禍的模樣,看的出來,他十分討厭群英會這種唯利是圖的組織。
但我卻苦笑著說:“你先別幸災樂禍,縫屍丟在了中土,倒黴的可是中土的百姓!”
“老實說,這玩意兒如果禍害起活人來,比屍魔都要猛惡!”
屍魔最多也就吞個心臟。一天一個,一年滿打滿算也就三百六十五個,吃多了都消化不了。
但縫屍,那是真的會把人的身體切了,然後把自己喜歡的部位縫在身上。
如果僅僅只是把受害人的某些身體部位縫在自己身上也就罷了,京都甚至不需要驅魔人,拿著噴火器就能把這玩意兒給燒掉。
可縫屍縫的不僅僅是屍體,還有受害人的三魂七魄和部分記憶。
也就是說,從理論上講,縫屍是一種可以不斷成長的殭屍,人家是有腦子的。
等哪天開了竅,就會跟西方的弗蘭肯斯坦一樣擁有自己的神志,成為一個懂得思考的殭屍。
瘋狗聽的一愣一愣的。
一個懂思考的殭屍,還能夠不斷的把枯萎的身體部位丟掉,隨時換上新的零件,再獲得新的知識。
時間長了,這玩意兒能成長到什麼地步,誰都不好說。
他忽然說道:“縫屍必須得早點找到!”
我何嘗不知道縫屍必須得早點找到?
但目前的情況是,二叔自己都自身難保,我哪裡還有心情去管縫屍的事?
而且我現在很希望京都亂起來,一旦京都亂糟糟的,二叔那邊就會好過一些。
我沉默不語,瘋狗則把車開的飛快,頃刻間就離開了密雲的地界。
我看著窗外不斷閃過的霓虹燈,說:“你要帶我去哪裡?”
瘋狗說道:“去我家!”
“你已經被人盯上了,只有在我家,才能避開一些亂七八糟的人跟蹤。”
“張少廷啊張少廷,小爺為了你可是下了這麼大力氣,以後小爺的命,你一定得幫我。”
“這世界上那麼多人都欠揍,我就這樣輕輕鬆鬆的死了,他們的日子可就好過多了。”
我聽的直翻白眼,合著你不想死,就是不想讓那些欠揍的人過的舒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