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慢悠悠地走到孫正瑞身後,輕聲耳語:“孫叔,李隊今天咋這麼大方?有啥好事兒呀,飯菜這麼豐盛。”
孫正瑞朝那邊瞅了一眼,見李明偉和老鐘沒留意自己,便小聲回應:“老宋要調走,李隊要升職了,今晚他請客。”
江北楓眼睛一下子瞪大,在他記憶裡,李明偉直到退休,都只是刑警副大隊長。
他趕忙追問:“那我師父呢?”
“不出意外,你師父會接手老李的職位。”
“不是,我是問他人在哪呢?”
謝賢董嘴裡叼著煙,滿臉不高興地說:“去興民路那家麵館了,還把我僅有的十塊錢拿走了,說是給被害人孩子買點麥芽糖,這該死的傢伙!”
……
時間過得飛快,一晃半個月就過去了。
五到六月份成功偵破的兩起特大凶殺案,證據鏈完整,涉案人員都認罪認罰了。
當然,5·26案的兇手黃昭,已經提前認罪認罰,儘管這並非在他同意的情況下發生的。
此外,省廳物證中心對6·10案做了二次DNA鑑定,證實被害人馬小染體內殘留孫藍和曹星明的體液。
最後,涉案人員被帶到兇案現場,指認當時殺人的具體細節。
證據確鑿,這案子已經移交檢察院,就等著提起公訴。
那兩人被判死刑基本沒懸念,至於錢雲梅,檢察院還在衡量量刑,大概會以無期徒刑起訴。
在這個節骨眼上,法院判決速度估計會很快,不會拖到下半年。
這半個月,江北楓除了幫忙撰寫案卷,就是和陳勝騎著三輪出去處理一些刑事案件,大多和八大類刑事案件相關。
所謂八大類刑事案件,指的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強姦、爆炸、縱火、投毒,
以及其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像破壞交通或電力裝置等。
這是1984年6月20日下發檔案正式提出的嚴重刑事犯罪類別。
陳勝和江北楓處理的並非新發生的案件,而是對之前案件進行證據補充。
比如在一起殺妻案中,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作案工具下落,那就得去找這些東西。
又比如,在一起搶劫案裡,預審組警員無意間從嫌疑人口中問出一起殺人案,這案子是真是假,也得去排查。
當然,不是刑警隊所有人都參與,陳勝和江北楓都是去轄區派出所,叫上片警一起走訪調查。
江北楓跟著師父跑遍了東城分局各街道的派出所,各個轄區的派出所所長他也都認識了。
前世的記憶愈發模糊,漸漸沉入潛意識,就好像做了一場遙遠的夢。
而他如今所處的1998年,或許才是真實的世界。
他唯一能清楚記得的,就是相關人員的未來。
由於這兩起案件偵破得十分漂亮,如同蝴蝶煽動翅膀,改變了一些事。
原本李明偉熬到退休只是刑警副大隊長,現在卻有機會接替宋寧,職位再升一級。
李明偉沒事就往食堂跑,幫老鍾打下手,幹些摘菜、洗菜的活兒,把食堂大媽的工作都搶了,招來大媽們不少白眼。
陳勝雖也有望成為副大隊長,但他對此不屑一顧,依舊我行我素,整天拉著個臉,一副不好相處的模樣。
這些都已偏離了原本的歷史軌跡,所以江北楓不再費力挖掘記憶,對於那些肯定會發生的案件,也不再過多去想。
該發生的總會發生,如果他貿然去幹預,就像5·26案那樣,往往做得越多,錯得越多。
人命固然重要,但歷史的發展程序似乎更為關鍵。
而此刻在江北楓心裡,考慮最多的就是老爸江永青。
江永青和袁弘已經離開半個多月了,期間只通了一次電話。
江永青和袁弘安全抵達廣市,興奮得不行,就像劉姥姥進大觀園,眼睛都看不過來了。
他們在電話裡說,廣市和江南市大不一樣,其他城市經濟大多死氣沉沉,唯有廣市生機勃勃,
到處都在蓋高樓,新修的馬路又寬又幹淨,全國各地的生意人都匯聚在那。
人們精神飽滿,走路都帶著風。
按照江北楓提供的賺錢思路,江永青拿出多年積蓄,打算先涉足房地產。
1998年,房改前的土地協議出讓制度即將出臺。
江永青可以用工業用地的名義低價拿地,像白雲區地價大概500元/㎡。
2003年後轉為商住用地,增值能超百倍。
重點開發70-90㎡的小戶型商品房,適合國企下崗職工購買。
等有錢了再去找一個姓馬的人,不過這是後話了。
前提是,江永青的積蓄不夠,他得先賺第一桶金。
江北楓建議他和袁弘從廣市倒賣電視機到內地,看看能不能先賺一筆啟動資金。
要知道當時,從港島走私過來的光碟比販毒還暴利,一臺電視機的利潤能翻好幾倍。
……
月底這天,東城分局所有警員都不用外出辦案。
一大早,大家就開始打掃衛生。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