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聽說郝強他們在鎮上吃得開,跟鎮上有頭有臉的人很熟,和派出所的人也稱兄道弟,經常一起喝酒。
就看這位董所表現出來的正義感,他應該不會跟郝強那種人稱兄道弟。
也許董所在同事中是個異類,又或許他剛調來不久。
其實,陳志心裡很矛盾。
他很想跟警察建議,讓警察先在酒店附近守著。
等他們喝完,讓父親去前臺結完賬,這樣就能坐實他們敲詐勒索的犯罪證據。
陳志打算盯緊他們,尤其是段驍、陳妍和光頭女這些主犯,一定要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堅決不接受調解,絕不諒解對方。
可他又想立刻帶著警察衝進包間,一刻也不耽誤地救出父親,他實在不忍心父親被那些混蛋侮辱折磨。
不過又想到警察辦案有他們的方式,自己不能對警察指手畫腳,所以先看看他們準備怎麼辦,靜觀其變吧。
警車開到綠之源大酒店附近,董所喊司機停車。
他對一同出警的民警吩咐道:“你們幾個在這兒盯著酒店門口。
要是段驍那夥人出來,別讓他們跑了,讓所有人留在原地,等候調查。我先進去問問情況。”
陳志跟著董所下了車,董所見陳志也要跟著進去,便停下腳步,想了想,又回到車上。
對車上所有人說:“你們把手機都交給我。”
幾個民警面面相覷,臉上滿是憤怒,不太配合。
這一幕被陳志瞧在眼裡,他更加確定,這位董所在派出所裡是個“異類”,和其他人不是一路人。
董所見幾個警察不想交手機,便說:“不交手機也行。
不過要是訊息走漏,你們幾個都得被列為嫌疑物件,我會如實上報。”
開車的警察陰陽怪氣地說:“董所,您是不是太嚴謹了?
就段驍、‘熒光彈’那些人,還值得我們通風報信?您也太看得起他們了。”
董所還挺執拗,追問道:“那你們到底交不交?”
幾個警察對視一眼,滿臉憤憤,極不情願地交出了手機。
董所接過手機,特意強調:“這周圍好幾個攝像頭呢,你們別搞小動作。
按我說的,在這兒盯著,一切行動聽指揮。”
幾個警察明顯生氣了,鼻孔朝天,不再搭理董所。
董所帶著陳志走進酒店,到前臺詢問情況。
和林欣然之前說的一樣,服務員們對小混混欺負殘疾人這事都很氣憤。一看警察來了,紛紛說起包間裡的情況。
她們說包間裡的酒席快結束了,本來那一桌就是頂級消費,可那些人又點了兩箱六瓶裝的綿柔濃香型海之藍,外加六條泰山煙,看樣子是要打包帶走。
聽著服務員的敘述,陳志更是怒不可遏,拳頭不自覺攥得咯咯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