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前逛去,他走到了售賣紙類物品的集中區域。
這些紙類物品,以各種各樣的舊書為主,其它的有一些字畫、郵票、年畫、宣傳畫等。
跟其它地攤相比,舊書攤上的生意看著更好,這邊選書的人,比那些古玩攤位前的人更多。
畢竟這年代是以看實體書為主的年代。
各種各樣的舊書,特別是小說類、雜誌類,購買的人很多。
不少人選書,並不是為了收藏,就是看故事情節,看裡面的內容。
在一處攤位前,黃蓄又停了下來。
他並不是想買東西,而是看熱鬧。
此時有一名顧客手中拿著一幅畫。
這幅畫,畫的是實物——蘿蔔、白菜、紅辣椒。
畫裝過裱。
剛才他聽攤主跟老闆似乎是在爭吵。
大概意思是顧客在看畫時損壞了啥。
“老闆,我只是不小心把裱損壞了一點,大不了賠你裝裱的錢,你要我把它高價買下來,那不可能,它又不是名家畫的!”
顧客說著,直視著攤主。
他說的也有道理,一般情況下,哪怕是名家字畫,只要不損傷畫的主體,重新裝裱就可以。
不過重新裝裱也不是那樣容易,會很麻煩,要揭裱。
另外對於一些人來說,還是更喜歡原來裝過的裱。
當然,賠償方面,就要雙方好好商談了。
“誰說不是名家,此畫乃京城某某學院,某位教授所畫,你自己可以打聽打聽!
這是他八十年代畫的,重新裝裱的話,能裝出八十年代的那種年份感嗎?
怎麼裝,它都是新的!給人的感覺不會一樣!”
攤主看著他,大聲回道。
“你這就是鑽牛角尖了!只要畫是八十年代的,現在裝裱又改變不了啥!”
顧客又道。
“那不一樣,反正我只認原來的裝裱,要麼你買下來,要麼你多賠錢!
你問下所有玩古玩的人,原裝的跟後來補上的,能一樣嗎?”
攤主依然堅持他自己的觀點。
“那你說說買下它需要多少錢?賠償的話,又需要多少錢?”
顧客試著問他。
“買下來5000!賠償的話,2000!”
攤主想了想,然後說道。
“2000?不可能!最多500!
我只能出這些,你要就要,不要我現在報警,大不了我倆打官司,等人鑑定,走法律程式。
等法院判決書下來,到時候該陪你多少,我賠多少!”
顧客考慮了一會兒,又對攤主說道。
他說完還拿出了手機,一副對方不同意就報警的樣子。
這年頭包括往後,但凡搞古玩的,都不喜歡警察過來處理糾紛問題。
要是真走法律程式,除了耽誤很多的時間不說,還要交取一些費用,不划算。
特別是這種涉及到錢幣金額很少的情況。
所以在對方拿出手機想要打電話時,攤主的語氣緩和了下來:
“500就500!”
最終,兩人達成了共識。
顧客付了錢就離開了。
他今天也算是運氣不好,當然,也怪他自己不夠小心,如果謹慎一點,就不會損壞別人的物品了。
“老闆,500塊錢,你這收購的本錢應該回來了吧!”
在那名顧客走遠後,又一名顧客問攤主道。
“沒有,我這可是真正花了高價買回來的!”
對方肯定不會承認,哪怕只是50塊錢的成本。
畢竟承認了,他的畫還怎麼賣出好的價錢?
“1000塊錢賣嗎?1000我買了,畢竟買回去還要重新裝裱!”
又有人試著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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