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是躺著賺錢了,據白蘇所知道的,至上勵合出道爆火之後,那是商業演出絡繹不絕,一個月不帶休息的那種。
據說,一個月下來不下30場商演,火爆程度可想而知。
如果每次都演唱自己的兩首歌,也就是說不算經紀合約的分成,他單單是歌曲的授權費一個月就能拿好幾十萬。
當然了,估計天娛也不知道這個組合能爆火的事情,都是依靠白蘇重生者的目光才知道。
還有最後一條:天娛花錢錄製出來的歌曲,網路版權收益方面天娛佔據70%,白蘇作為詞曲版權所有者能拿30%。
大帥哥長長鬆了口氣,這些條件意外的不錯,就算是網路版權有點想法,他大可等離開天娛之後自己重新翻唱一遍自己的歌曲,那就全都是自己的了。
而且,上面也講了一個前提:天娛花錢。
那隻要以後自己花錢錄製,是不是就可以避免這一條了。
“姐姐,公司給我的待遇怎麼會這麼好!”
雖然之前他就已經表明了立場,版權是一定要歸自己的,授權費可以不給,可商演和網路版權這塊要拿分成。
但也想不到,公司能給出這樣一份方案,遠遠超越了他的心理預期。
陳希沒好氣瞟了他一眼。
“你以為就靠你輕飄飄一句:版權必須歸我,公司就給你這個待遇啊,全都是我和公司談回來的。”
大帥哥乖巧地笑著給她捏了捏肩膀,別人都這麼幫助自己了,乖巧一點怎麼了!
其實真實原因除了陳希用力爭取之外,也有幾點起了大作用。
第一個,當然就是白蘇表現出來的潛力,肉眼可見的巨大,無論是顏值還是才華,都是天娛以前未嘗遇到過的好苗子,作為一箇中小型的公司,以前哪遇到過這種人才。
龍總剛剛接手工作,也想著發展壯大天娛,捧出一個頂級大明星,很多條件自然就鬆口了。
第二個,偶像男團出道是否能夠成功,除了重生者,其他人都是未知的,究竟國內有沒有偶像男團的土壤大家都是在賭,反正都是賭,為什麼不大方一點呢!
成功了,那些條件都是等閒之輩,公司可以從組合,甚至從白蘇的經紀約上面,賺到遠比這些更多的金錢。
失敗了,那就什麼都別說了,歌曲版權要來也沒用,組合失敗那些條件簽了也是廢物。
第三個,自然是經紀人陳希出了大力氣,她作為偶像男團總經紀人,是越來越看好這個好苗子,有對方在,男團成功的希望會高很多。
無論是從私人交情或者是工作位置來講,她都是必須要留下對方,不能讓這種巨星種子真正解約溜走。
那樣豈不是虧大了,所以才會儘可能幫忙爭取好條件。
白蘇也沒有廢話,直接簽下合同,一式兩份,等公司蓋好章之後就正式生效了。
陳希也暗中鬆了口大氣。
【皆大歡喜】
下一步就是商量歌曲的事情了,天娛那邊已經在準備出道歌曲,之後幾個月不單止要練習、錄製歌曲,還要編排舞蹈以及拍攝MV,時間緊迫。
不過,當白蘇看到電腦上的這些歌曲名單,以及點開之後聽到的曲子,還是忍不住皺了皺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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