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奧地利到日不落帝國

第60章 奧地利宮廷改革

處理完奧地利分裂的問題後,拉斯洛終於得以騰出手來,將全部的精力聚集到奧地利政府改革,帝國改革和波西米亞異端問題上。

在進行帝國改革之前,拉斯洛發現自己必須先將皇帝的宮廷和帝國政府的職能進行一個嚴格的區分。

奧地利的宮廷政府實在太過鬆散,除了早已存在的宮廷法院之外,其餘的政府職能都由顧問團以及顧問的下屬們實現,帝國議會也承擔了一部分職責,替他向帝國內的自由市徵稅,透過帝國法案,併為他召集帝國各處的志願兵。

先把奧地利整治好,才能更進一步整治帝國。

拉斯洛想了很多,什麼內閣,三省六部之類的,又與自己的顧問團進行多次交流,最後決定設立五個部門。

以新的首席大臣烏爾裡希·馮·埃青為首,建立宮廷樞密院,為最高議事機構,凌駕於其餘四個部門之上,負責統籌處理各項事務,並且還兼有外交部的職能,直接對皇帝負責。

艾伊尼阿斯不願投身教會去競選教皇,拉斯洛便任命他為宮廷總理,建立宮廷總理府,下轄奧地利境內各州總理府,並且直接管理下奧地利州的政務。

其他各州政務皆由州總理府處理。

新的經濟顧問,大商人雅各布·富格爾被任命為財政大臣,建立宮廷財政委員會,管理哈布斯堡家族王室的收入與支出,經營帝國銀行。

阿道夫元帥被任命為軍機大臣,他組建的參謀部被擴充為宮廷戰爭委員會,負責戰爭規劃,後勤,徵兵和訓練等一切與軍事有關的事務。

最後一個部門就是原本的宮廷法院,更名為帝國宮廷法院,人員編制上沒什麼變化,四名貴族,四名教會法學家在皇帝任命的宮廷大法官的帶領下組成判決委員會,負責處理領地內的法律事務。

這個法院既是皇帝的私人法院,又被作為帝國最高法院使用。

這些部門的官吏大多都是原有的顧問和顧問的下屬,拉斯洛還從維也納大學裡挑選了很多學生來填充樞密院和總理府的人事空缺,財政委員會由雅各布一手組建,拉斯洛派遣兩名代表進行監督,戰爭委員會則從軍隊中吸納有能力的軍官擴充成立下屬部門,如戰爭總署,軍需處等等。

成立規範的政府部門只是第一步,真正困難的是怎麼讓這項改革的影響輻射到整個哈布斯堡王朝領地。

最讓拉斯洛難受的地方是哈布斯堡王朝蛋疼的統治方式。

不同於法蘭西,英格蘭這樣的統一國家,他所統治的國家政治體制有一種特別的稱呼——君合國。

如今大陸上存在著兩個強大的君合國,其一便是北歐的卡爾瑪同盟,丹麥,瑞典和挪威三個國家三個政府,共享同一位君主,這便是君合國。

另一個就是拉斯洛的哈布斯堡王朝,其治下的領地如今有五個國家,五個政府,奧地利,匈牙利,波西米亞,塞爾維亞和保加利亞,各自都有自己的政府和議會,塞爾維亞還有自己的君主,唯一能將他們關聯起來的就是一位共同的最高統治者拉斯洛。

這讓人蛋疼的君合統治導致拉斯洛不得不在一個個宮廷之間往返跑,在維也納只能治理奧地利,在布達只能治理匈牙利,在布拉格則只能治理波西米亞。

這無疑使得王朝領地的資源統籌排程都受到極大的限制。

但如果派遣奧地利官員去管理這些屬國,當地的實力派必然會下黑手,到時候中央受到地方勢力掣肘,行政效率同樣極其低下,甚至還不如直接分治呢。

拉斯洛看似有機會將奧地利和匈牙利的行政機構合併,使兩個國家融為一體,但是奧地利此時完全沒有吞下匈牙利的實力,出於對匈牙利人的警惕和提防,拉斯洛最終還是選擇實行分治,用匈牙利人來治理匈牙利人。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分級行政系統就變得尤為重要。

在不同地區,也要實行不同的統治策略。

像保加利亞,塞爾維亞這種邊遠地區,只需要派遣王室執達吏,設立監察機構,保證每年上交的稅收足夠,邊境地區不出現大動亂即可。

對匈牙利要加強掌控,還要有一定的干涉能力,方法是在匈牙利扶持一些強力的效忠派,使皇帝即使不在布達也能影響和監視匈牙利。

對波西米亞則完全不同,波西米亞本身就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一部分,必須強硬融合,就算是用戰爭手段,也要摧毀波西米亞獨立的行政、立法和司法系統,將波西米亞也拆解成與奧地利一樣的直屬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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